索引号: 010805312/2009-00004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2009-10-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宝鸡市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2008年1月30日中央纪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的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宝鸡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宝政办发〔2007〕109号)及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陕西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西银发〔2006〕85号),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督,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行公务卡制度的必要性 公务卡作为一种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不仅携带方便,使用便捷,而且透明度高,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是规范现金管理最有效的工具和手段。国务院和中央纪委明确要求:到2010年,要在全国建立起“使用方便、操作规范、信息透明、监控有力”的公务卡管理新机制,所有中央预算单位和地方省、市以及有条件的县,都要推行公务卡管理。就我市而言,当前无论是从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还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工作,充分利用公务卡的独特优势,建立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制度,都已势在必行。而且根据世界各国及我国已经推行使用公务卡的部分省市经验,建立此项制度还可以进一步扩大银行卡消费主体,推动用卡环境快速改善,从而促进我市金融产业发展,完善信用体制建设,使之与我市建成大城市的目标相符。 二、推行公务卡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行公务卡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推行公务卡改革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要有利于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即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实现公务卡管理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始终保留在国库中。 二是要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控。即通过制度和技术手段的创新,实现财政部门对公务卡公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是要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即要充分考虑预算单位财务部门的工作实际,通过这种现代支付结算工具,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推动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四是要有利于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即不断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以应用推广公务卡为契机,努力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 三、推行公务卡制度的主要工作 (一)成立全市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宝鸡市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市监察局局长、人行宝鸡中心支行行长等部门领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公务卡应用推广相关政策和制度,解决全市推行公务卡制度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卡推行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财政局、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市监察局的相关业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组成。 (二)制定我市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1、制定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对公务卡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为公务卡的应用推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按照改革的规范要求推进。各区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市级相关制度制定本区县的公务卡管理办法。 2、各预算单位应当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市级公务卡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内部公务卡财务管理及结算办法,加强本单位公务卡的内部管理与控制,规范公务卡使用和报销程序,确保资金安全,达到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 (三)开发公务卡应用的相关系统 财政部门要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管理平台的开发与完善,各发卡银行要将本行结算系统与财政相关信息系统对接,从而实现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就可以方便地收集和提取公务卡支出明细信息。 (四)公务卡卡种及发卡银行的选择与确定 1、公务卡卡种的选择与确定。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立足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大局,我市公务卡卡种统一为“62”字开头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2、发卡银行的选择与确定。公务卡管理是对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现金管理的进一步规范,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因此公务卡发卡银行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求确定。为了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和加强财政动态监控管理,我市公务卡发卡银行为市财政局确定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试点阶段,发卡银行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原则上保持一致。市财政局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监督和考评发卡银行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预算单位提供便捷安全的优质服务。 (五)认真做好公务卡应用推广的试点工作 2009年,我市首先选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市级预算单位进行试点,以积累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措施。试点工作要周密准备、积极稳妥、循序渐进,为公务卡制度在我市稳步推进开好头,起好步。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公务卡管理是建立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基础上的新结算模式,起点和要求都比较高,因此按照财政部要求并在总结各地推广实施公务卡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将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扩大推广,不断深化的策略,扎实有效推进。 (一)2009年11月份,在市级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主管部门开展试点。 (二)2010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全市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的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 五、做好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 应用推广公务卡是建设“阳光财政”和深化财政改革的新亮点,是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新动力,将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下一步改革的重头戏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这项工作涉及部门较多,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按照我市公共财政改革的目标要求和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积极、稳妥、快速、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在我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务卡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 应用推广公务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协调配合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政策上,要形成合力,共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上,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共同推进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采取措施加快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优化公务卡用卡环境 为避免因用卡环境建设滞后,从而影响公务卡的推广实施,人民银行及各发卡银行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提高公务支出集中领域和地区的特约商户普及率,加大POS机具的布放力度。在做好市级城市特约商户发展工作的同时,努力加快区及经济活跃的县城集镇特约商户的发展工作,改变目前受理市场发展不均衡的状况。同时,财政部门应从政策上积极引导商户受理银行卡,改进服务,为我市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全面实施创造顺畅、便捷的政策环境。在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选定会议、接待、公车维修及定点政府采购等特约商户时,必须将是否具备受理公务卡能力作为条件之一。今后,凡不具备公务卡受理能力或服务不周的商户,不能作为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的定点单位。 (四)加强宣传培训,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应用推广公务卡,涉及到用卡观念的转变、个人日常消费和财务日常报销的操作习惯等问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公务卡制度应用推广的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对发卡银行的业务培训、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系统操作培训和对预算单位工作人员的用卡知识培训。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开辟公务卡制度专题讲座,印发公务卡宣传使用手册,建立热线电话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应用推广公务卡的积极意义,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为应用推广公务卡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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