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14-00068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14-03-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一、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
5、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指导全市清洁生产,组织市级环境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宝鸡市环境保护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备注 |
1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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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宝鸡市环境监察支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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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宝鸡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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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宝鸡市环境影响评价所 |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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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宝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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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宝鸡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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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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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渭滨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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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金台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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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陈仓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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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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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岐山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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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眉县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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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扶风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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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千阳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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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陇县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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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麟游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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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太白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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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县分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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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宝鸡市高新区区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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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宝鸡市渭滨区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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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宝鸡市金台区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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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宝鸡市陈仓区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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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宝鸡市凤翔县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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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宝鸡市岐山县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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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宝鸡市眉县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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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宝鸡市扶风县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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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宝鸡市千阳县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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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宝鸡市陇县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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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宝鸡市麟游县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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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宝鸡市太白县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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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宝鸡市凤县环境监察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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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宝鸡市凤翔县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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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宝鸡市岐山县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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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宝鸡市眉县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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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宝鸡市扶风县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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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宝鸡市千阳县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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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宝鸡市麟游县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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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宝鸡市太白县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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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宝鸡市凤县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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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宝鸡市凤翔县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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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宝鸡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部门决算包括市环保局本级和县区分局14个行政单位、15个参公事业单位、11个全额拨款和1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共41个单位。
二、宝鸡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一)
2、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3、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附表三)
三、宝鸡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136.85万元。包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36.85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5775.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50.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8.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01万元。
(2)项目支出2325.2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208个项目2325.26万元。
(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0.47万元,项目支出2325.2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4.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4万元,公务接待费59.8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4万元,涉及市本级在内的41个单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环境质量的监管、监测及宣传等。2013年度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0辆。
3、公务接待费59.88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模范城市复检、生态示范市创建以及部省各级各方面环保执法检查、环保项目检查等,包括市环保局本级和市县共41个单位涉及1560批次99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