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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805312/2014-00068 发布机构: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14-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单位、部门)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4-03-28 09:25:30 浏览次数:

 

一、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   

5、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指导全市清洁生产,组织市级环境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宝鸡市环境保护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备注

1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单位

2

宝鸡市环境监察支队

参公事业单位

3

宝鸡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参公事业单位

4

宝鸡市环境影响评价所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5

宝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

宝鸡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

行政单位

8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渭滨分局

行政单位

9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金台分局

行政单位

10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陈仓分局

行政单位

11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

行政单位

12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岐山分局

行政单位

13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眉县分局

行政单位

14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扶风分局

行政单位

15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千阳分局

行政单位

16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陇县分局

行政单位

17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麟游分局

行政单位

18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太白分局

行政单位

19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县分局

行政单位

20

宝鸡市高新区区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21

宝鸡市渭滨区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22

宝鸡市金台区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23

宝鸡市陈仓区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24

宝鸡市凤翔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25

宝鸡市岐山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26

宝鸡市眉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27

宝鸡市扶风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28

宝鸡市千阳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29

宝鸡市陇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30

宝鸡市麟游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31

宝鸡市太白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32

宝鸡市凤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33

宝鸡市凤翔县环境监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4

宝鸡市岐山县环境监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5

宝鸡市眉县环境监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6

宝鸡市扶风县环境监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7

宝鸡市千阳县环境监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8

宝鸡市麟游县环境监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9

宝鸡市太白县环境监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0

宝鸡市凤县环境监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1

宝鸡市凤翔县环境监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说明:宝鸡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部门决算包括市环保局本级和县区分局14个行政单位、15个参公事业单位、11个全额拨款和1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共41个单位。

二、宝鸡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一)

 2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3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附表三)

三、宝鸡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136.85万元。包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36.85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5775.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50.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8.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01万元。

  (2)项目支出2325.2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208个项目2325.26万元。

(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0.47万元,项目支出2325.2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4.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4万元,公务接待费59.8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4万元,涉及市本级在内的41个单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环境质量的监管、监测及宣传等。2013年度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0辆。

3、公务接待费59.88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模范城市复检、生态示范市创建以及部省各级各方面环保执法检查、环保项目检查等,包括市环保局本级和市县共41个单位涉及1560批次99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