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14-00064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14-11-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为了指导做好2014年市级排污费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市财办预[2013]80号)、《宝鸡市财政局 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预〔2013〕84号)、《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宝市财办预[2013]82号)、《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宝市财办预[2013]81号)、《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宝市财办预[2013]8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环保工作重点,我们制定了《2014年度市级排污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申报。 一、 申报数量要求:1、各县区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2、市级部门和直属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3、市属以上企业及单位(排污费上缴市环境监察支队)项目直报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二、申报原则:各县区申报项目中,污染减排及治理类项目要占到70%,并与项目单位排污费缴纳及履行环保法律法规等情况挂钩。市财政局、环保局安排项目预算时,将根据各县区环保局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总额以及实际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单位上缴排污费等情况,统筹考虑。 三、申报时间:11月1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