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14-00052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14-07-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着力推进人才工作社会化,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人才工作组织领导水平,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为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双管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人才工作纳入本县区、本系统、本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及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有安排、有督促、有落实;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责任制,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人员落实,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主要职能科室具体抓、其它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政策。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落实人才各项待遇,积极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尽其时的良好环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重大政策及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措施或办法;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定期听取和收集本县区、本单位、本系统或服务对象等对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拓宽为人才服务的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本县区或本单位人才及归口管理或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制度,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有本县区、本单位或本系统人才资源信息库,及时报送人才工作重要信息。 (三)重视发挥人才作用,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各种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努力为人才搭建发展平台,引导人才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制度,做好市及市以上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结合本县区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发展规划,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规划落到实处;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各种形式的知识更新培训;遴选掌握本县区、本单位或本系统优秀人才名单,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培养措施。 (四)加大工作经费投入。落实人才工作经费,使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投入得到保障、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五)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四、考核目标及分值设置 满分为100分。另设附加分:人才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市及市以上表彰的(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市及市以上会议交流或得到省及省以上媒体作为典型宣传的(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承办部门的奖励分(1--4分)。 1、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人才工作机制(35分)。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规范有序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责任制,做到“五有”,即:有分管领导、有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职责(10分)。重视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工作,建立人才培养和资源开发规划,形成重点突出的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机制(6分);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形成科学的选拔和使用机制(8分)。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6分)。针对人才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3分)。及时报送人才工作信息(2分)。 2、积极创建工作载体(15分)。注重人才作用发挥、知识更新和技术创新的各类平台建设(10分)。开展各种学术交流、业务培训活动,搞好继续教育工作(5分)。 3、注重人才工作经费保障(15分)。将人才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人才工作经费落实、人才培养等投入得到保障、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4、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20分)。制定并落实管理服务措施(4分)。兑现相关待遇和奖励政策(4分)。注重宣传人才及人才工作,及时树立典型,开展表彰奖励活动(4分)。为优秀人才办实事、解决后顾之忧(4分)。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4分)。 5、人才工作与实现三个率先同步协调发展(15分)。人才工作与县区、部门、单位重点工作同布置、同考核、互相促进,共同发展(5分)。组织本县区、本系统各类人才积极参与重点建设项目、重大课题攻关及技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活动(5分)。发挥人才优势,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引进智力、资金和项目,组织、引导更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来宝鸡服务创业(5分)。 五、考核方法 (一)组织领导 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进行,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实施步骤 1、单位自查。年底前,被考核单位对照《宝鸡市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附后),认真进行自查评分,形成人才工作书面总结,12月15日以前将总结和自查表一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考核。采取听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与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 3、综合评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自查评分和组织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分。 (三)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1、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组考核情况,结合平时工作实际,提出考核分值意见,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考核办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值。 2、根据考核结果及平时工作情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