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环境保护工作新常态,严格执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要求,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把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市环保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整改内容,切实加强了环保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一方面,严格执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加强环保信息特别是环境监管信息的主动公开,通过完善、增设宝鸡环保网的栏目内容,加强公开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通过环保政策宣讲、环境质量即时发布、网上通道受理回应和微博、微信回复等方式,及时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切
(二)加强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做好空气质量、地表水质、辐射环境、环境监管、建设项目环评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上,在宝鸡环保网开辟了“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引导公众查询。专栏中整合了环境保护领域各类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了包括空气环境信息、水质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核与辐射安全等信息。
(三)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明确环保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规范报送时限,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落实,建立环境信息公开预警通报机制,在每月3日前通知各责任科室,提醒各责任科室根据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发布环境监管等方面信息,并实时监控信息更新情况,并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月度通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监督。
(四)完善公文公开方式。完善市环保局公文公开规范格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对全局公文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定性,并纳入公文办文规范流程,提高环保公文公开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对定性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将此类文件在环境保护公众网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4年,我局通过“宝鸡环保网”更新发布各类信息约2000余条,其中主要增设了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增加更新发布的信息为环境执法监管类信息,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链接,引导公众查询,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全年主动及时发布环保政务工作动态性信息951条。
(二)为适应时代的发展,我局相继在新华网、新浪网和腾讯网三个网站经过实名注册和认证,开通“宝鸡环保”政务微博。并成立宝鸡环保政务微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政务微博的建立、管理与维护、信息审核与发布等工作,发布环保政策措施、环境质量、环保科普宣传、典型环境案件查处及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春节期间,利用政务微博对外发布我市PM2.5实时数据,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
(三)在中、省、市报刊媒体刊登我市环保工作报道100余篇,中、省、市网络媒体刊登发表我市环保工作信息260余条,宝鸡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播报我市环保工作报道230余次(条)。为全年环保工作的完成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四)“六.五”期间,宝鸡新闻、宝鸡环保网、省环保网等网站刊发了我市“6.5”活动的相关信息。《宝鸡日报》刊登环保文章5篇,宝鸡电视台播报环保报道3条,宝鸡广播电台播发4条(次),宝鸡新闻网2条,《宝鸡环保网》刊发22条。市级主流媒体对开展“六·五”纪念活动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在全市强化了生态环保工作的氛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成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具体由局办公室受理,对外公布了申请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办公地址。为公众提供了网上填写、提交申请表或下载申请表的功能,设置了领导信箱、网上投诉和公众留言栏目。2014年收到环境信息公开申请1份,全部按规定认真进行办理,及时回复,申请人对办结结果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我局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推进中有所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是信息公开的监督、预警和通报、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在推进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
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进一步推进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环保工作新常态和环境信息公开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在环境执法监管过程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文件资料的范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二是梳理环保公众网站各平台目录信息(包括环保公众网栏目、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目录平台、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整合各平台数据来源,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预警和通报、考核机制。三是开展环保政务公开信息民意调查活动,通过调查了解征集公众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研究改进公众网站栏目设置、增加公众关心的项目内容,提高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热情,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