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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805312/2015-00045 发布机构: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15-0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06 16:16:21 浏览次数:

 

各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完成市财政下达的排污费预算征收任务,经市局研究,对2015年度各分局及市环境监察支队排污费征收任务分解下达。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法,强化措施,加强征管,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

一、2015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评考核,并在考核结果中予以体现(县区机构下划后,县区局排污费征收任务完成也纳入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对排污量进行准确核定,为排污费征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征收排污费应坚持“依法、全面、足额”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应收尽收,严禁搞人情费、协商收费。加强排污费票据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票据管理规定执行。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切实加强排污费日常稽查工作,指导督促县区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

四、及时准确报送排污费征收统计报表。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如实填写,及时报送。于每月3号前将上月排污费征收统计报表报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汇总后送市局规划财务科。

附件:2015年排污费征收任务表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6日

 

2015年排污费征收任务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任务数

市环境监察支队

1325

渭滨分局

392

金台分局

314

陈仓分局

228

凤翔分局

126

岐山分局

238

扶风分局

81

眉县分局

188

千阳分局

80

陇县分局

51

凤县分局

238

太白分局

50

麟游分局

89

高新分局

200

合   计

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