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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25 15:01:5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宝鸡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工作概况

2017年,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环保重点工作,不断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引导新闻舆论、全力推进公众参与,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加强环保新闻报道。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委环保督察、环境执法监管以及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5+3”专项行动等环保重点任务,积极策划、大胆创新,主动联系各大主流媒体组织采访,充分发挥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作用。与宝鸡日报社、宝鸡电视台、宝鸡广播电台等市级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对我市环保工作大事要闻、重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入报道,使我市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各级领导及部门的实际行动和治理成效等情况见诸各报端、电视和网络媒体,形成了较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二是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走进直播间直面公众。以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是怎么划分的、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哪些机遇和挑战等问题为重点,采用节目访谈和热线咨询的形式,宣传环保政策和我市环保职能分工及环保工作进展。开展环保知识问答,倾听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号召公众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三是积极配合完成省委环保督察组宣传报道工作。为确保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在宝督察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有序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根据《宝鸡市配合保障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认真审核各类新闻稿件、仔细审查公示案件、高效快捷上报统计资料,圆满完成了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督察期间,共计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信息稿件601条,其中,国家级报纸发表1条,省级报纸发表3条,省级网络发表14条,《宝鸡日报》发表专题文章37条,市级网络发表49条,各县级媒体(包括网络)发表344条,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发表57条,环保微信公众平台发表9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680条;在中、省、市报刊媒体刊登我市环保工作报道 300余篇。其中《中国环境报》9篇;中、省、市各媒体刊登发表近300次(条),为全年环保工作的顺利完成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已全部回复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目前,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的情况。

  六、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情况

  2017年共收到本级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12件,均已按照要求办理完毕。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在国家级和省级新闻媒体上的重头稿不多、在社会宣传工作上创新不够、特色不强,在舆论引导和新闻敏感度等方面尚有距离,缺少信息化专业人才。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舆论引导能力,扩大环境新闻传播影响力,加大与各主流媒体的沟通,围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水污染治理、污染减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重点工作,聚焦公众关注热点,把握正确导向,在中省市主流媒体深入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同时,继续组织开展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业务培训,增强系统工作人员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新闻素养和工作水平。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