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18-00049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
生成日期: 2018-04-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B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签发人:王海鳌
宝市环函〔2018〕97号
对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94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收集工作的提案》(第2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宝鸡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建议对于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我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建设性意见。针对建议内容,现就我局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国2016年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重点控制的废电池包括废的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镉镍电池和含汞扣式电池。
二、通常所说的废电池有污染,主要是因为电池里含有镉、汞、铅三种重金属。其中镉、铅是作为原料,只存在于铅酸蓄电池和镍镉电池中,而汞是各类电池常用的添加剂,在2000年以前被电池厂商广泛使用。这三种重金属毒性都很大,而且留存环境中的时间长,还会通过环境进入食物链,最终进入人体造成慢性中毒。为保护环境,1997年12月31日,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环保局等国家九部委局联合颁发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其中就写明要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首先实现低汞,最终达到无汞。”2000年,国内的电池厂商开始生产低汞和无汞电池。2002年1月1日起,国内市场禁止销售高于低汞标准的电池。目前家用的1号、5号、7号等碱性电池不含镉和铅,汞含量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可随日常生活垃圾处理。
三、除了低汞或无汞碱性电池外,纽扣电池、锂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等,仍属于危险废物,需要集中回收。我市现有四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中陕西绿一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和贮存业务。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我局不断加大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力度,夯实监管责任,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等各项工作规范化进行。
四、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大致有三种: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回收利用。目前,家庭常用电池一般不含重金属,我市的废旧电池基本上随生活垃圾进行固化深埋处理。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的支持。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3日
(联系人:胡蓉, 电话: 326035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