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18-00072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
生成日期: 2018-04-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签发人:王海鳌
宝市环函[2018]89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新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陇县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支持陇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1.陇县位于我市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冯家山饮用水源地上游,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保保护工作事关我市饮用水源安全,多年来,市政府及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十分重视陇县生态保护工作,对陇县环保工作也给予了积极支持。但由于市级财力薄弱,在生态治理、能力建设等许多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2.针对代表提出的设立陇县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建议,我局经协商市财政局,鉴于目前市本级财力有限,尚不具备专门设立陇县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条件。
3.针对陇县生态环境环保及水源地管理工作实际,市级环保、财政部门对陇县有关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等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补助资金安排,将给予重点支持。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日
(联系人:李文军,电话326035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