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18-00074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
生成日期: 2018-05-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B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签发人:王海鳌
宝市环函〔2018〕124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艳红委员:
您好!您在市人大十五届委员会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市区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直通车的建议》(第124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宝鸡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提案对于我市减少建筑工地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具有建设性意见。根据提案内容,结合我市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现提出答复如下:
一、按照《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要求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完善市级部门行业综合管理、县区属地监管执法、镇街网格巡查相衔接的建设工地扬尘管控机制,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防治联动制度。
二、根据《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扬尘污染治理2018年专项行动方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的总目标要求,落实人员和岗位职责,完善机构和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切实做好我市蓝天保卫战防尘抑尘工作。
三、市铁腕治霾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坚持“每天督查,每周通报,每月汇总”,将专项整治纳入季度点评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问效,整改不力、按时序进度完不成任务,实行责任追究,年终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充分认识自身法定职责,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项目业主,一律媒体曝光,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录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制定出台不诚信施工单位退出市场机制和取消招投标资质机制。
下一步,市铁腕治霾办、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坚持市县联动,属地管理;认真严格考核,及时有效落实责任,确保防尘抑尘行动见实效。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周涛 电话:0917-326035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