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18-00088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
生成日期: 2018-05-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签发人:王海鳌
宝市环函〔2018〕142号
对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58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恒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提案》(第5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宝鸡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建议符合当前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发展推进的需要,有利于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决策,夯实部门联动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各级陆续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我局也一直提议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构,虽相继成立了市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市铁腕治霾指挥部等机构,但能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成立却一直未能落实。2018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陕西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设立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我们将充分利用环保体制改革的有利机遇,严格按照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您提出意见建议,积极组织落实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的相关工作,预计将于2018年底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任主任,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主任,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具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的水利、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同时,我们将结合环保垂直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我市环保垂直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明确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指导督促县区组织落实。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7日
(联系人:李向红 电话:0917-3262385)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