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18-00079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
生成日期: 2018-05-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B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签发人:王海鳌
宝市环函〔2018〕152号
对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民主同盟宝鸡市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垃圾回收工作的提案》《关于加大农村垃圾处理投入力度的提案》(第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全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突出“村容村貌整治、生活垃圾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养殖污染治理、村庄绿化美化”五项重点,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显著改善。在整治过程中,我局积极争取中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重点实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非规模养殖污染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建设项目,提升了村庄整治工作成效。据统计,近年来累计争取中省项目资金达到3.5亿元,市县配套6000多万元,整治村庄数量达到42%。特别是2016年市政府融资贷款1.7亿元,对剩余630个村实施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实现了村庄整治全域覆盖阶段性目标。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在项目实施中给村庄购置配发清扫工具、户用垃圾桶、组用垃圾收集车、村用垃圾转运车等收集清运设施,填补了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空白。
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第一次提出了农村垃圾5年治理的目标任务,要求“因地制宜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原则上所有行政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每个乡镇都应建有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同时提出,科学确定不同地区农村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这为我们今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路线指明了方向。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您委2个提案提出的9条建议,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顺利开展。下一步,我局将围绕环保职能和整治要求,一是积极争取中省农村环保项目资金,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二是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时机,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三是指导农村加强环境整治运营、管理,切实发挥环境设施特别是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的效益。
感谢您委对宝鸡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翟云鹏,电话:326035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