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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805312/2019-00088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9-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19-05-16 12:14:08 浏览次数:

 

类 别:B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赵永怀

                            

宝市环函〔2019〕193号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答复函

 

赵军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提案》(第2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全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突出“村容村貌整治、生活垃圾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养殖污染治理、村庄绿化美化”五项重点,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显著改善。在整治过程中,我局积极争取中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重点实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非规模养殖污染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建设项目,提升了村庄整治工作成效。据统计,2012年来累计投入约6亿元,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治理,实现了村庄整治全域覆盖阶段性目标。

目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接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对距离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二是建设人工湿地。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生活污水便于收集的村庄,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生活污水。三是建设生态涝池。按照水流去向,在水流末端建设生态涝池,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从总体看,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只有50,还有许多村庄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2018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宝鸡市2019年度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宝办字201938),要求打好农村生活污水歼灭战。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加快解决。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您提出的3条建议,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顺利开展。下一步,我局将围绕环保职能和整治要求,一是积极争取中省农村环保项目资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广投资少、易管护、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三是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时机,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

感谢您对宝鸡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9日

 

 


(联系人:路永超,电话:326035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