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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805312/2019-00086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9-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19-05-17 12:10:30 浏览次数:

 

类 别:B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赵永怀

                                         

宝市环函〔2019〕192号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函

 

九三学社宝鸡市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土壤污染的提案》(第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5月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来,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出台了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文件。2017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宝鸡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2018年分别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县区、部门职责,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由23个市级部门组成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2次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设立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强化相互配合,实行联动监管,共同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开展土壤调查,摸清土壤现状。积极配合省上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截止2018年底,配合省上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点位采样工作,目前正在开展详查成果集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正在按照调查方案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源头管控,保障土壤安全。2018年确定20户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督促完成了自行检测任务,监测结果在宝鸡环保网站或企业网站公开;不断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防控,建立全市44户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并在宝鸡环保网站公示;组织排查涉镉企业39户并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完成3家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积极开展“五废”清理整顿等工作。强化农业污染源防控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全市回收利用废弃农膜比例达到40%以上;抓好生活污染源防控。加强对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在渭滨区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组织实施宝鸡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四是加强分类管控,确保农用地质量。加快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将凤县、陈仓区、高新区共9873亩耕地纳入高风险级别,作为食品生产严格管控区。配合省农业厅组织开展农产品协同采样,核实431个农产品采样点,完成了小麦样品采集、流转、送样;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对冯家山水源地、石头河水源地、嘉清水源地等排查问题进行整治,实施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陈仓区制定出台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五是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市、县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开展排查和信息建立,确定1块疑似污染地块和1块污染地块名单,并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实行动态更新;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考虑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在土地供应环节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名录的土地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在土地开发中没出现违规开发利用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事件。

六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组织编制完成《宝鸡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积极推进陈仓区陕西秦岭铜厂拆除冶炼生产线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项目,先后完成方案编制项目审批、工程招标和工程建设,正在开展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凤县先后2次邀请国家和省级有关专家,对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进行论证,先后完成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立项、环评等工作。

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防控土壤环境风险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您委提出的5条建议,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上总体部署,积极履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夯实土壤环境管理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和考评,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开展。二是强化重点监管企业管理。补充完善新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制,开展专项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新格局。四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宣传。以学习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为契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培训。认真落实《宝鸡市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大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营造土壤环境保护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委对宝鸡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0日

 


(联系人:路永超,电话:326035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