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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805312/2019-00084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9-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19-06-19 11:30:51 浏览次数:

类别:B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赵永怀

                                         

宝市环函〔2019〕264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函

 

窦寒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凤县“煤改电”改造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根据提案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拆除燃煤锅炉、减少燃煤污染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应拆即拆,非拆即改”的总体思路,逐年制定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方案,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截至2018年底,累计拆除燃煤锅炉5384台,有效减少了污染排放,为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提供了有力保障。

按照中、省燃煤锅炉拆改要求,今年要实现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的目标,我局已印发了《宝鸡市2019年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拆改时限及要求,细化了任务清单,发现一台拆改一台,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目前,市发改委正在组织相关专家,编写我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方案,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申报2019年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推动我市燃煤锅炉“煤改电”工程的实施。

二是继续加大锅炉拆改政策支持。在拆除小锅炉的同时,对于老旧小区、困难企业、公益性单位的燃煤锅炉拆改,实行“一企一策”,“一区一策”,召开协调会,逐个研究对策,由市、区、主管部门、企业按比例分摊锅炉改造费用。此外,对今年燃煤锅炉拆改项目,我局已申报大气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项目,继续争取中央项目资金的支持。同时,我局将积极协调市财政局,计划对今年拆改的燃煤锅炉按照蒸吨数给予一定补贴,促进全市锅炉拆改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拆改锅炉的同时,我们将深入开展治霾科学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在宝鸡日报设立专版,定期公示拆除锅炉名单,重点工作逐月排名,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平台等各类媒体,广泛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形成“治霾人人参与、蓝天人人共享”的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项目资金,落实好扶持补贴政策,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我市空气持续向好。

感谢您对宝鸡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2

 

(联系人:胡智伟 电话:0917-333112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