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对《宝鸡蓝天工贸有限公司零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见公示表 邮箱:hbgxfj@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高新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6号楼3层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2020年11月2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联系电话 |
1 | 宝鸡蓝天工贸有限公司零配件加工项目 | 千河镇冯家咀集聚区06号 | 宝鸡蓝天工贸有限公司 | 陕西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千河镇冯家咀集聚区06号。项目总占地面积2267平方米,主要建设机加工生产线1条及其辅助设施等。 | 0917-3651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