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325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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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2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诗慕莱家具加工厂柜体加工项目 | 宝鸡市千河镇陈仓大道中段新大唐钢材市场内 | 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诗慕莱家具加工厂 | 宝鸡青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总面积500m2,项目南侧为道路、西侧为塑料制品公司、东侧为闲置库房、北侧为金帅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及其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建成后可年产衣柜150套,橱柜15套。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