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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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宝鸡锐邦钛业有限公司钛材加工扩建项目 宝鸡市高新区八鱼镇清庵堡工业园 宝鸡锐邦钛业有限公司 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宝鸡市高新区八鱼镇清庵堡工业园,在原厂区扩建钢结构厂房一座,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新增一条钛材加工生产线以及独立封闭式打磨房3座,并配套相关环保设备,项目投产后年生产加工钛材2400t。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