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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805312/2020-00037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20-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中共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李宁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01 09:38:14 浏览次数:

宝市环党发〔2020〕102号

 

中共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李宁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机构调置的批复》(宝编发〔2020〕5号)精神,经2020年11月11 日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宁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党组成员、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汶秋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党组成员、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任志刚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党组成员、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罗静文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兰文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渭滨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文鹏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高新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静同志任陈仓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文龙同志任陈仓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宇同志任扶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辉同志任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敏同志任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栋同志任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董永强同志任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改革,上述人员中涉及机构更名的原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科级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