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21-00028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2021-02-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于2019年1月,正县处级行政管理单位,属市政府组成部门,编制数35个,内设科室9个。市生态环境局下辖5个直属单位,12个县区分局,10个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10个县(区)环境监测站。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市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提出市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近年来,生态系统深入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在聚焦“空气质量关中最优、渭河水质流域最清、农村环境全省最美”目标,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市生态环保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关中领先,为美丽宝鸡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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