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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805312/2021-00044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21-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9-13 15:41:06 浏览次数:

类 别:B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赵一键

                                                 

宝环函〔2021〕450号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04

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农工民主党宝鸡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的提案》(第104)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1月21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新的《条例》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提出“县级以上生态环境、水利、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

我市现已划定保护区的县级以上水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个,其中市级2个,分别为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县级3个,分别为白荻沟水库、峡口水库和官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以上5个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划定保护区范围,设置隔离设施和警示标志,完成了矢量坐标信息编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提请市人大颁布实施了《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在法律层面上对水源地保护治理、管理监督、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细化明确,更具适用性、操作性。2018年以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突出违建项目、生活污水、农业面源、餐饮娱乐等整治重点,采取“划、立、治”多措并举,实施“一源一策”精准整治,完成5个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二是围绕饮水安全目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回头看”,防止前期整治完成的问题反弹、出现新问题。同时,结合县区全域发展,牵头完成冯家山水库、白荻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工作,完成陈仓、凤翔、岐山、扶风、眉县、千阳和陇县等县区水源地划分调整技术方案市级审查,完成全市10个县区6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使保护区范围更加科学合理。

三是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220万元,采取完善标识、围网和视频监控等措施,对全市12个县级和11个“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持续开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四是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从2014年开始,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范,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5个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每月进行一次63项指标常规监测,市级水源地每年进行一次111项指标全分析监测,县级水源地每两年进行一次111项指标全分析,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防止水库水质富营养化。监测结果每月均在市、县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近年来分析结果表明,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五是提升应急防范能力。我局牵头制定了《宝鸡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市级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组成部门具体职责,健全了应急体系建设。要求各县区根据市级预案,编制本行政区域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我市在眉县和太白县进出地分别建立危化品检查站,禁止所有危化品车辆穿越石头河水库;在嘉-清水源地保护区内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区域建设4处应急池,能够及时收集因交通事故造成泄漏的液体,减少对水体的污染风险。同时,要求其它有危化品车辆穿越水源地保护区的县区建设应急池、防撞护栏及警示标识等设施,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贵委提出的意见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水质安全。一是持续抓好整治。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治完成的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完成问题不反弹。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县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三是加强监测。按照国家饮用水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加强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质动态,为科学分析饮用水质变化情况、动态管理提供科学支撑。四是加强保护宣传。重点对水源地周边村庄、企业进行水源保护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配合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推进。

最后,感谢贵委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杨 鹏,电话:0917-326035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