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0805312/2021-00045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21-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9-07 15:49:38 浏览次数:

类 别:B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赵一键

                                                

宝环函〔2021〕416号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41

提案的答复函

 

章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工作的提案》(第241)收悉。现答复如下:

有效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是打赢碧水保卫战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我市渭河水环境质量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及达标排放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距离中省要求还有差距,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展

2018年12月29日,省上印发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排放综合标准》(DB61/224—2018),2019年1月29日实施,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设计处理规模大于2000m3/d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1中A标准(俗称准四类标准),进一步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此,市政府将1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列为《宝鸡市碧水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重要内容,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目前,我市涉及提标改造的1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扶风、岐山凤鸣污水处理厂等8家已基本建成,岐山大源污水处理厂等4家正在加快建设,十里铺污水处理厂正在前期准备

二、监管执法情况

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同时,我们针对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和降雨等不利因素,通过多种渠道向省上进行了反映。今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省城镇(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情况的函》(陕环函〔2020〕258号),通报了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推进缓慢的问题。为此,我局加紧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施工进展的督办,并和市住建局联合向省上汇报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此后,我局还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对台账记录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等行为立行立改6个,依法对凤翔天龙污水处理厂未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掩埋外排污泥的违法行为给予了10万元的罚款,涉及提标改造的1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此次检查中未受处罚。

除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外,我局近年来针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还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上相关要求,我们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列入年度碧水保卫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大力推进。

二是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从2019年以来,我局先后十余次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通过下发督办函、通知以及技术指导等形式,督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三是持续跟踪建设进展。我局每月向相关县区调度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情况,并就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市住建局沟通交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剩余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提标改造进度并加强环境执法监督,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不断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陈 平,电话:0917-326035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