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第八批)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14 15:04 浏览次数: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第八批)

 

按照《宝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宝字﹝2021﹞80号)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验收,以下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整改办反映。

   

电话:0917-3262391     邮箱:hbxf3261041@163.com

 

 

                                       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编号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进展

1

24

检查16家施工工地,有12家黄土大面积裸露、覆盖不到位,5家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3家工地无洗车台或洗车台故障,1家红牌期间仍开展作业;4家商砼企业均存在物料输送封闭不严、作业未喷淋、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1家企业车辆不经过冲洗直接绕行出场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整改措施:①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之百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防治联动制度,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②开展建筑工地、商砼企业扬尘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对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和存在问题的施工工地、商砼企业,该停工的停工,该约谈的约谈,对不按照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的单位或商砼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将违法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③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施,商砼企业安装扬尘监测设施或用电监控系统,持续推进扬尘市级监管平台全覆盖。

 

2021年12月31日

一、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宝鸡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和工程概况牌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印发《宝鸡市建筑工程扬尘治理“红黄绿”牌管理办法》《宝鸡市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规范管理办法》《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细则》,确保“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

二、2021年8月至9月,对市区所有违法工地开展大排查,建立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工作台账,对建筑工地开展环保法规知识宣传,组织工地扬尘管理人员召开座谈会,提高思想认识。

三、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全市共检查项目292个(次),责令整改88个项目,整改问题44个,发放督办单38份,约谈有关企业项目负责人94人次,处罚7家企业,处罚金额45万元。

四、在每个施工工地门口设置《扬尘治理文明施工责任公示牌》,对施工工地现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对外进行公示,将责任落实到人。

五、市区建筑工地购置雾化降尘车辆85台,安装车辆冲洗设备140台,固定雾化降尘设置85套,监控设施85套,扬尘监测仪85套,扬尘管控取得了实际效果;2021年底全市43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