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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常见的四大问题

来源:宝鸡生活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2-04-22 16:49 浏览次数:


在过去的垃圾分类探索实践中,一些明显不合理或似是而非的做法,致使部分公共资源被浪费,垃圾分类成效受影响。


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讲师陆健博士团队合作,发布的《无悔前行:垃圾分类的实践教训和基本对策》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梳理了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常见的10项认知误区、无效做法和四大问题。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毛达表示,其中所列的现象,并非绝对是“错”的,但至少是有争议的,或在特定情境下是有问题的。


10项认知误区、无效做法

一、在工作中以人工分拣替代居民分类投放;


二、认定“分类投放需要更智能化”;


三、认为仅靠贴标语、办活动、送垃圾分类桶,就能带来公众行为的改变;


四、认为“分类投放设施越方便居民越好”;


五、花钱买垃圾,例如引入积分制、设立绿色账户等做法,虽有助于激发居民参与积极性,但其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符合经济规律等,尚存争议;


六、厨余垃圾处理走捷径,如推广家用厨余粉碎机等;


七、垃圾收运、处理等后端尚未准备好,就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等前端工作;


八、部分地方政府做“甩手掌柜”,盲目依赖第三方,如“互联网+回收企业”等;


九、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等难回收物,仅靠政府补贴等方式“兜底”,而生产者责任却缺位;


十、政府系统中非住建环卫部门参与有限。


四大问题

一、不相信公众能够改变,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缺乏信心;

二、把改变看得太简单,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的关键因素识别不清; 

三、急于求成,对垃圾分类的必经之路看不清或不愿直面; 

四、要角缺位,顶层设计不完善、多元共治不充分、各方责任义务不明确。


问题:缺乏科学指导,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缺乏信心

具体表现:在工作中以人工分拣替代居民分类投放;认定“分类投放需要更智能化”


有的地方,由专人分拣来代替居民做垃圾分类,比如保洁员、指导员、分拣员。但《报告》指出,无论从资源投入、产出质量、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角度看,先混后拣都达不到垃圾分类的整体目标和要求。当然,垃圾分类工作并非不能有二次分拣,而是要认真考虑二次分拣应在哪个环节进行、怎样实施。


此外,《报告》认为,一些地方过度推崇智能垃圾设备,但实际使用中,并没有带来实际治理绩效的提升,甚至导致一些额外管理的负担,如技术设置局限性较大、机器操作繁琐、机器市场报价较高、后期管理运营成本高等。从当下来看,基于公众意识提升、行为改变的分类模式已得到大量验证,学习和优化这些模式是务实之举。


问题:对影响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的关键因素识别不清

具体表现:认为仅靠贴标语、办活动、送垃圾分类桶,就能带来公众行为的改变;片面追求分类投放设施便民化


《报告》指出,垃圾分类宣教活动中,居民感受了氛围、获得了知识和“硬件”,却并不一定就会自觉地分类投放。关于垃圾分类的宣教,有一些常见做法,比如贴标语;组织专家讲座、游戏问答等集体活动;送居民分类桶、垃圾袋。但事实表明,这些做法投入不少、收效不大,有可能沦为走过场。


同时,真正能制约公众开展垃圾分类的,并不只是“有点犯懒”,因此,仅靠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靠近居民家门口的便民设置,居民的分类投放意愿也未必很高。复旦大学课题组的李长军博士分析,上海市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效果近年大幅提升,取决于三大因素:一是确保基本硬件设施的到位;二是明确志愿者、保洁员对其自身的工作定位,并且通过他们的行动和行为调整,让居民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三是经培训的志愿者在居民的垃圾投放时间段值班,并注意指导和服务过程“动口不动手”。


问题:急于求成,对垃圾分类的必经之路看不清或不愿直面

具体表现:不可持续地花钱“买”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走捷径,如推广家用厨余粉碎机等;垃圾收运、处理等后端尚未准备好,就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等前端工作。


一些地方花钱“买”垃圾——如引入积分制、绿色账户等做法,通过经济奖励的形式来促使居民分类投放。《报告》指出,这有助激发不少居民的参与积极性,但它是否可持续,尚存争议。首先,这种做法如果不配合其他行为干预,一旦停止就难以持续;其次,这种做法本身在经济上确实难以持久,因为为了达到激励门槛,经济回馈往往超过废弃物本身的市场价值,违背了经济规律;第三,目前各地逐渐立法确定了垃圾分类是公民的责任义务,过度使用经济激励就显得不合时宜。


还有一些地方处理厨余走捷径,例如对快速堆肥机、厨余粉碎机等趋之若鹜。快速堆肥机价格不菲,运行成本很高,其产物并不是真正的有机肥料,而是烧焦和脱水的有机废料,甚至可能会给土壤造成损害。而厨余粉碎机也只是做到了垃圾转移,而非处理。


还有一些地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就开始强制居民分类投放,严重影响公众积极性。“诚然,要求地方马上要有建好并运行的设施,并不现实,但至少要有能够向公众说明的设施建设规划,让公众有清楚的预期。”毛达说。


问题:要角缺位,顶层设计不完善、多元共治不充分、各方责任义务不明确

具体表现:部分地方政府做“甩手掌柜”,盲目依赖第三方;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等难回收物,仅靠政府补贴等方式“兜底”,而生产者责任却缺位;部分地方政府的非住建环卫部门参与有限。

应对垃圾问题,政府不能缺位。一些地方政府,喜欢把辖区内的垃圾分类整体外包给第三方公司,自己做起了“甩手掌柜”,只去做些表面考核。这种模式存在巨大风险。一是企业本身的经营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一旦出现问题,服务中断,会严重影响公众对公共服务的信任;二是企业追求利润,甚至是短期利润,容易缺乏对公共性和长远性的考量,而这本身应该由政府来思考和引领。

应对垃圾问题,企业不能缺位。一些地方政府直接以经济补贴,“兜底”回收低价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电子废弃物等。但政府的参与方式值得商榷:是通过转移支付,把回收不经济的东西都“包圆”了,还是更好地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从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看,由生产者直接履行回收责任、承担回收的费用,既可提高难回收物的回收率,又可反向促进企业革新产品和包装设计,减少垃圾产生。这种干预形式的转换,并不排斥政府的转移支付和补贴,而是把它用到更有效的地方。

应对垃圾问题,非住建环卫部门也不能缺位。这项工作涉及住建、城市管理、发改、生态环境、商务、工商、市监、交通、民政、教育、卫健、农业农村、精神文明办等多个部门。因此关键在于如何做好相互协作。有专家建议,需要建立一个更高位阶、跨部门的机构或机制,来完善包含垃圾分类在内的整个垃圾管理的顶层设计与部门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