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22-00014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2022-08-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A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赵一键
宝环函〔2022〕389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民主同盟宝鸡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的提案》(第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宝鸡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把办好提案作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推动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突破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大事来对待。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打造生态之城、美丽宝鸡,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优
今年以来,持续巩固治污降霾工作成果,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聚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中心任务。一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散乱污”企业整治、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四项重点工作,紧盯企业绩效升级、工业炉窑综合治理、VOC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应急减排、涉气监管能力建设等六大业务,突出重点难点,着力打好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场攻坚战。二是深入开展产业结构优化、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清洁能源优化、运输结构优化保障、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扬尘综合整治、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重点行业升级提标、监管能力提升十个专项行动,全面推动空气质量改善。三是推动运输绿色化改造。持续开展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中长距离大宗货物、集装箱运输从公路转向铁路。开展铁路运能提升、公路货运治理、多式联运提速、绿色货运配送示范行动,提高宝麟铁路运输能力,加快长青铁路专用线、阳平铁路物流基地(二期)以及联运枢纽站场建设。在火电、煤炭、焦化等重点行业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建设铁路专用线。同时,优化企业运输结构,场内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提升自有及外包运输车辆排放标准,深入推动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实现绿色运输。四是发展智慧交通。我市计划2023年实现市区主干道城市交通智能管控全覆盖,提高路口车辆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长时间怠速行驶,减少移动污染源。五是加大煤电机组管控。严格执行工业锅炉排放标准和关中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火电企业、燃煤供热锅炉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二)加大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加强生态环保科普宣传,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一是深入推进化肥减量使用行动。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44.8万亩次,指导全市农业生产科学施肥,完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和社会化运行机制。二是农药减量增效。全市设立病虫监测点,精准监测预警,指导全市病虫害科学防控,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及农药减量化,推广农药减量控害技术。三是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农膜使用技术指导和服务,全市建设61个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和26个农膜监测点,建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数据台账,地膜残留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四是加强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全市共设立回收点736个,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4.04吨。五是指导县区积极推进社会化服务建设,加快“沼改厕”转型升级、促进沼气工程持续发挥综合效益。
(三)全面加强环境准入监管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编制《宝鸡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宝鸡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照保护优先、衔接整合、有效管理的原则,将宝鸡市全市行政区域统筹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206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两高”及各行业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严格贯彻“五个不批”、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控污染排放总量、严格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等,强化项目建设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管。
(四)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春风行动”、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和交叉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渭河流域“清废行动”、秋冬季大气污染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化解生态环境执法领域风险和隐患。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639人,检查企业3546户,立案查处78起环境违法行为,罚款664.64万元,办理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1起,约谈企业24家。
(五)重视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
注重多渠道引进环保类专业人才。2019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招录、遴选、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引进环保类专业人才63个,其中环境监测类技术人才51个,环境管理类人才12个,有效补充了基层环保类专业人员不足问题。2022年,计划招录22人,将进一步充实环保人才力量。
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针对贵单位的提案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下一步,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不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扎实开展夏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任务落实。依托“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加强研判会商,科学精准指导,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污染治理。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要求,切实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争取中省有关项目支持,总结探索经验模式,持续加强我市农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三)不断严格环境准入门槛
开展环评体系“多评集成”和流程再造,大力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提升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和智慧监管水平。规范建立国土开发与保护机制,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推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不断加强人才引进
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定期了解系统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市政协智库专家等人员情况,加强培养交流和学习锻炼。坚持鲜明用人导向,对表现优秀、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提拔重用。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上,硕士研究生直接认定为工程师。做好生活保障。对县区引进人才中存在的无住房等问题,及时要求县区分局通过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方式,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人才引的进、留得住。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宝鸡市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9日
(联系人:睢芳,电话:326392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