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第十二批)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6 11:04 浏览次数:



按照《宝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宝字﹝2021﹞80号)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验收,以下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整改办反映。

 

电话:0917-3262391    邮箱:hbxf3261041@163.com

 

 

                      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编号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

时限

整改进展

1

16

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未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中水回用管网。凤州现代科技产业园未建设中水回用管网和设施。

①制定整改方案,加快眉县经开区、凤州现代科技产业园中水回用设施和管网建设。

②对眉县经开区、凤州现代科技产业园中水回用设施和管网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23年3月31日

指导督促眉县、凤县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设园区中水回用设施和管网。眉县经开区投资285.46万元,建成100立方米中水回用蓄水池1座,用于园区道路洒水降尘,铺设眉兴大道两侧中水回用管网19.6公里用于绿化灌溉,建设中水管道170米,将中水引入湿地,用于湿地补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2%凤州现代科技产业园在大健康产业片区新建日处理1000吨(一期500吨)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已完成污水处理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和综合管网铺设及主要设备安装,建成1000立方米中水蓄水池和提升泵站,铺设园区中水回用主管网740米,设施和管网投入使用后,园区将实现污水全部回用,零排放。经眉县、凤县政府开展县级验收并申请,市工信局联合市住建局、市水利局,聘请专家3人,于2023年6月6日完成现场核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