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312/2023-00100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
生成日期: 2023-06-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赵一键
宝环函〔2023〕300 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函
周少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提案》(第3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党政齐抓、上下联动,聚力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统筹打好“五大战役”,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发生显著变化,三年行动实现圆满收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您提案中提到的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及建议,也是我们近年来关注和工作的重点,尤其是针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出的4条建议合理中肯,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很有指导和借鉴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关系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事关老百姓的福祉。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工作,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专题会议研究。市政府坚持每季度召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现场观摩,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三是突出规划引领。印发了《宝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宝鸡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四是健全考核机制。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夯实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健全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机制,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统筹谋划,扎实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印发《宝鸡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宝鸡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养殖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强化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减污降碳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印发了《2023年宝鸡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基本全覆盖”的目标,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1%以上。2023年6月底前,完成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场),鼓励引导厨余(有机)垃圾沤肥还田,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减少垃圾出村量,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扩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覆盖面,引导农民主动分拣变废为宝,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二是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关于分解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目标的通知》,将治理任务下达到相关县区和镇村,严格工作标准,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地区村庄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止2022年底,全市50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达到有效治理,污水治理率达到38%,位居全省前列。三是积极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印发《2023年-2025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主要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规程》《主要农作物施肥技术指导意见》等文件,严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不断促进循环农业发展。1.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组织开展春玉米田间肥效、肥料利用率试验10个,结合试验结果及各地耕作条件、土壤情况、作物种类等因素,优化肥料配方,巩固测土配方施肥成效,不断扩大技术推广面积。2.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推广应用低毒低风险农药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以及以“控、替、精、统”为核心的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开展农药安全使用、绿色防控等技术培训136场次,培训人员1.6万余人次,统防统治覆盖率56.1%;绿色防控覆盖率57.1%。3.加强废旧农膜回收。提高我市春播夏收农用薄膜使用回收源头监管力度;示范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4.印发《宝鸡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对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各县区也依据实际,印发了本区域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四是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组织990家产废企业在固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年报申报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通过每年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对全市产废量10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100%检查,对其他产废企业按比例抽查。同时加大危险废物执法力度,近年来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5起。五是优化现代农业产业布局。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推动区域特色产业科学布局、集约集聚、全链发展,统筹推进粮食生产良田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加大农业机械节能减排,更新淘汰高耗能农业机械装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加快优质粮生产基地、高端乳业生产基地、优质果品生产基地、绿色蔬菜生产基地、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六大基地建设。
(三)强化项目支撑,积极争取资金投入。为解决农村环境治理资金瓶颈问题,我们积极争取中省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严格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估,切实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自2012年以来,农村环境整治投入资金7亿余元,通过整治,大大提升了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水平,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大大增强。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储备,积极组织县区编制申报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加强指导,提高项目入库率。
(四)完善机制,建立长效管理办法。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宝政发〔2021〕21号),将农村通村公路、小型水利工程、农村改厕、幸福院、卫生室、公共文化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力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管理办法,健全责任体系,稳定管护队伍,保障资金投入。过渡期内市县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给予补助,真正管好用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各县区也依据区域实际,制定了本区域相关管理办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您提出的4条建议很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实行市级推动、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市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二是完善推进机制。健全完善以农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三是加大投入保障。进一步完善县镇为主、中央和省市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按计划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财政专项等项目工程。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四是加强科技支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和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五是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六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体系,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媒体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论述,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积极宣传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认真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鼓励引导、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魏军社,电话:326035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