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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杏林镇杏林村生态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

来源:扶风县绿顺兴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布时间:2023-09-11 10:1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扶风县杏林镇杏林村生态养殖场项目”的环境影响有关事宜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扶风县杏林镇杏林村生态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扶风县绿顺兴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杏林镇杏林村西街组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785万元,建设猪舍14栋,管理房2栋及辅助设施,年出栏育肥生猪30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扶风县绿顺兴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刘书记   联系电话:18791757888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杏林镇杏林村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东岭社区金融广场A座701室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0917-3338880

邮箱:73903427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查阅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公告发布单位:扶风县绿顺兴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