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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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宝鸡航天动力泵业有限公司宝鸡航天动力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 高新环评审批〔2023〕61号 | 2023年8月18日 |
2 | 麦格纳宏立汽车系统(陕西)有限公司新增发泡原料储罐项目 | 高新环评审批〔2023〕62号 | 2023年8月18日 |
3 | 宝鸡诺言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高精度钛材加工生产线项目 | 高新环评审批〔2023〕63号 | 2023年8月23日 |
4 | 宝鸡市高新区中久煜通再生资源回收部废炉渣加工项目 | 高新环评审批〔2023〕65号 | 2023年9月7日 |
5 | 宝鸡千玺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千玺特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 高新环评审批〔2023〕66号 | 2023年9月6日 |
6 | 陕西鹏达记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钛合金加工制造项目 | 高新环评审批〔2023〕67号 | 2023年9月6日 |
7 | 陕西宝锻锻压有限公司航空航天军民两用高品质钛合金锻件建设项目 | 高新环评审批〔2023〕68号 |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