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省上自去年9月出台《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后,我市大力推进“标准地”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目前眉县、渭滨区已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
“标准地”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标准,实现项目开工建设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一直以来,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用地环评审批环节耗时费力。为了解决这一困境,我市积极开展“标准地”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在“标准地”出让前,调查评价其生态环境现状,分析管控要求,制定准入清单,明确“标准地”区域内建设项目需满足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的基础性工作。“这一举措能大大提升审批效率,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同时通过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有助于我们从源头切断环境污染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说。
据悉,目前我市已经按照《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对眉县、渭滨区“标准地”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梳理地块开发实施面临的制约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一步优化环境准入清单,并提出了污染防治措施和优化调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