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陕西生态环境
就入河排污口
开展系列科普宣传
让大家对这些内容
有全面、系统的认识
一起来看第六期内容~
1 问:工矿企业排污口完成整治的判定条件有哪些?
答:工矿企业排污口完成整治的判定条件:(1)单一排放源入河排污口排放的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其接纳的排污单位适用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浓度限值。多排放源入河排污口排放的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不宽于各排污单位浓度限值的最宽值。(2)排放污水中不应检出其接纳的各排污单位适用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种类。
2 问:工矿企业雨洪排口完成整治的判定条件有哪些?
答:工矿企业雨洪排口完成整治的判定条件:(1)无生产生活污水排入。(2)已按相关管理要求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3)工矿企业适用的排放标准中规定了受污染雨水排放浓度限值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其接纳的排污单位适用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浓度限值。
3 问: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完成整治的判定条件有哪些?
答: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完成整治的判定条件:(1)单一排放源入河排污口排放的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其接纳的污水处理厂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多排放源入河排污口排放的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不宽于各排污单位浓度限值的最宽值。(2)排放污水中不应检出其接纳的各排污单位适用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种类。
4 问: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洪排口完成整治的判定条件有哪些?
答: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洪排口完成整治的判定条件:(1)无生产生活污水排入。(2)已按相关管理要求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
5 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完成整治的判定条件有哪些?
答: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完成整治的判定条件:单一排放源入河排污口排放的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其接纳的污水处理厂适用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