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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培训会召开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08:30 浏览次数:


12月12日,我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培训会,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聚力打造“生态之城、美丽宝鸡”。


培训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中心副主任郝海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成功案例等内容,为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专题辅导,分析生态文明建设的可行途径和实践方法。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与会指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一键作动员讲话。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生态竞争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治理、秦岭保护、全域治水、国土绿化、绿色低碳“五大行动”,以青山绿水绘就生态文明建设新画卷。截至目前,凤县、陇县、太白县、渭滨区、麟游县等5个县区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凤县、麟游县被命名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千阳县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全市生态文明国家级荣誉县区总数位居全省前列。


会议强调,要充分运用创建载体,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示范创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生态竞争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要充分利用创建抓手,全面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要充分发挥创建引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坚持以创促建、以建提质,打造具有宝鸡特色的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新样板。


会议要求,要深刻理解创建的重要意义、高起点推动创建落实,建立和形成独具特色的创建路径和模式。要充分发挥创建的示范效应,高标准树立典型样板,通过抓点示范、典型引领,不断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要创新转化创建的格局方式,高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要规范管理创建的运行模式,高频度宣传推广经验,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大力宣传创建经验和成效,全面开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新局面。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军旺主持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扶风县、太白县、凤县、千阳县、麟游县、陇县、渭滨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县级干部,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各分局、宝鸡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