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第一批)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4-04-02 11:08 浏览次数: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整改的污水提标改造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整改的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管理不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后,整改实施主体应当通过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对外公示”的规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上述2个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63916275


邮箱:sxhbdcb@163.com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