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0805312T/2021-00005 |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8 00:00:00 |
名 称: 关于做好近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
各县区分局: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各类安全事故呈多发势头,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关于做好近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这一时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敏感性,积极防范并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事件,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县区分局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处置。协助属地政府及时主动发声,讲清环境影响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原则,2021年6月21日至7月9日期间执行突发环境事件零报告制度,每日14时前向监测与应急科报告当日环境安全情况。
联系人:严冬 联系电话:3263095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