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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0805312T/2021-00008
发布机构: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1-02-08 00:00:00
名  称: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09 15:25:04

   

宝市环函〔2021〕63号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

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分局,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局各科室:

为及时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21〕49号)、2月7日生态环境部岁末年初和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1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全省环境安全工作视频会精神,现就扎实做好我市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扛起生态环境安全的政治责任。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充分认识2021年春节及全国两会的特殊性、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障春节及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的政治责任。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依法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夯实责任,迅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月底前,各县区要全面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加强“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排查,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应急准备,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要认真梳理和掌握群众信访举报的热点环境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发现环保设施可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要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做到“五清”(即底数清、情况清、问题清、责任清、措施清),并切实抓好整改,全面提升环境安全管理水平。

三、认真做好环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要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通报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环保举报等信息渠道,尽早掌握各类突发事件信息。要迅速核对涉及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泄漏量、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等关键信息,准确及时上报。要认真落实全国两会期间突发环境事件“零报告”制度。全国两会期间,市县生态环境系统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每日2时30分前,各县区要向市局值班人员报送当日情况,有事报事、急事急报、无事报平安。要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初步判断为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要同步报告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及市局。

    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保障工作。市县环境监测机构要完善应急监测预案,做好应急监测设施、物资的储备和维护,确保应急事件发生后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要科学确定应急监测指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完成监测,第一时间上报监测数据,准确掌握污染范围及峰值分布。各县区分局要协调做好辖区国省控水质和大气自动监测站的运维保障工作,县区分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县区分局排查核对异常数据后,要及时报省监测中心站,由省监测中心站协调运维人员到场查看解决。

五、及时科学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各县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带领应急、监测、执法等队伍赶赴现场。现场处置要突出重点,紧盯水源地、人口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迅速切断污染传输通道,实施清污隔离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严格落实重特大事件信息公开“5·24”要求(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事件信息。

    六、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与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辖区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组织开展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稳定运行、备用能力储备到位,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隔离点等涉医疗污水场所杀菌消毒到位,稳定达标排放,做到“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同时要加强饮用水源地和涉医疗场所的监督性监测,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8日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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