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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6-06 16:09:34

类 别:B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赵一键

                            

                            宝环函〔2024364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005建议的答复函

 

张俊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省、市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在生态补偿、项目资金争取等方面,我们积极沟通汇报,协调指导相关分局,申报争取项目,最大力度支持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各项事业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秦岭区域生态补偿考核,太白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明确县域地表水水质、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县城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等监测任务。县区分局按规定频次定期开展监测并编制年度工作报告经省上评审考核后,国家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拨付生态功能补偿费用。二是协调争取纵向补偿资金积极汇报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功的县区给予项目和政策倾斜,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保护纵向补偿实施方案》(陕财办资环〔2022〕72号)文件,对获得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区每年按照500万标准给予专项补偿资金,对获得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县每年按照200万标准给予专项补偿,近三年争取省级生态环境专项纵向生态补偿资金10000万元,共覆盖5个县区,其中太白县1700万元。三是指导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局高度重视中省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紧紧围绕国家鼓励和扶持的关键领域,切实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密切关注申请进度,全力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通过积极指导包装储备项目、谋划筛选上报项目、盯紧靠上争取项目,准确把握中省资金投向,近三年太白县争取农村环境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标改造、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资金共计4400万元。四是积极争取秦岭区域项目资金。根据《宝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太白县实际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进行汇报,争取2024年省级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300万。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秦岭生态保护职能和要求,一是多举措抓好生态环境资金扶持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省市争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帮扶范围和要求,对可以入库申报资金的项目采取“线下帮扶+面对面答疑+线上申报指导”等方式,指导县区结合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进行精准指导帮扶同时做好与省市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申报项目,做到全程跟踪服务,为秦岭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提供有力支持。二是严标准加强县区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太白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支持力度,统筹执法力量,积极配合秦岭办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巩固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加大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三是多维度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教育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教育活动,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宣讲,积极报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进展成效、典型经验,通过集中宣传活动、秦岭环保志愿行动、环保知识问答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守护中华祖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秦岭、保护秦岭的浓厚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    电话:326035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太白县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督查室。


 

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建议编号

005

承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3260356

建议题目

关于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支持力度的建议

复函意见A.满意B.满意C.

A.满意B.满意C.

 

代表签名


 


 

注:此表与答复函同时送代表;代表签字后由承办单位送市政府督查室,不填写视为满意。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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