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赵一键
宝环函〔2024〕366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91号建议的答复函
牛瑞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综合整治的建议》(第1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安排及总体要求,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多措并举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全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稳步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宝鸡提供了有力支撑。截止2023年底,我市527个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5.2%;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1%以上。一是全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13个县区进一步完善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在陇县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2023年我市争取中省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5820万元,累计完成3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二是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印发《宝鸡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指导各县区科学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启动宝鸡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域治理方案编制工作。三是抓好镇域生活垃圾治理示范点建设。严格落实“三清、三关、三治、三有”治理要求,争取省级资金700万,创建陈仓区慕仪镇、千阳县草碧镇、凤翔区陈村镇、高新区钓渭镇四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您提出的2条建议很专业,很有操作性,在近两年新建设施中已采纳这些新工艺,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借鉴,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我局将围绕职能和治理要求,一是积极争取中省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大力开展现有设施分类整治提升,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推广投资少、易管护、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处理等技术;三是在项目建设中,坚持现场踏勘、专家审查,确保技术合理,成效明显。四是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加快市区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综合利用等处理方式。
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刘福宁,电话:326035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