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一、科学分析形势,正确把握发展机遇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坚持“四个第一”、推进“五大突破”、加快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的关键阶段。同时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凸显、环境保护工作充满机遇挑战和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阶段。“十二五”期间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仍处于加快发展阶段,资源能源与环境矛盾将更加集中。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战略目标,应抓住“十二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本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于确保我市环境安全,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宝鸡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厅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和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突出污染减排,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年下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初见成效,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度稳步提高。连续6年蝉联全省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第一名,荣获中华环境奖、中国最佳人居环境奖、全国节水型城市等荣誉。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经过“十一五”的不懈努力,宝鸡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加快发展的黄金期、转型突破的攻坚期、大有可为的机遇期。是加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率先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这也为宝鸡市环保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这是“生态文明”第一次在阐述党的治国纲领的政治报告中正式出现。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将是今后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重要方针,对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的实施对我市环境保护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难得历史机遇。
三是“十一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巨大成就为实现新的跨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我市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和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严格污染减排,持续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下大力气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工作名列全省乃至西部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们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十二五”时期也是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资源环境压力巨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为: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环境管理机制仍需完善;资源环境压力依然巨大,减排工作任重道远;环保工作基础薄弱,与工作要求差距大标准低;新老问题交织,防范环境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
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我市环保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明确指导思想,树立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为主线,实施“环境优先、环保惠民”战略。以建设关-天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大城市为目标,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加大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力度,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积极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加大环保投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府责任,鼓励公众参与,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发展,突出民生。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将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等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实现环保惠民。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全过程预防,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总量控制,不欠新账。坚持多换旧帐,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强化监管,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质量。
(三)规划目标
巩固提高“创模”成果,力争在我国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坚持用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严格环境准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污染总量减排、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城乡环保、加强能力建设、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主线,环境保护整体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西部一流的行列。到2015年,全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初步走上科学、协调、可持续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
主要指标是:
1、环境质量指标
市区大气环境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值达到二级质量标准,环境空气二级和好与二级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各县城、重点镇、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达到相应质量标准。
水环境质量:渭河、嘉陵江、金陵河、千河、石头河等主要河流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氨氮控制在5mg/l以下);小韦河消灭黑臭,出境断面COD浓度小于100mg/l;市区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声环境质量:市区、县城、重点镇区域环境噪声低于60dB(A),交通干线噪声低于70dB(A)。
辐射环境: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污染防治指标
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十一五”末降低8%,氨氮、二氧化氮降低10%;
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100%;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以上。
3、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指标
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大于17%;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95%;
秸秆综合利用率大于95%;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42%;
4、环境管理指标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规划环评执行率100%;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率100%;
市、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达标率100%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率100%
三、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通过“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结构减排”三大措施,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一)严把环境准入关,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强化规划环评的前端防控作用,将产污强度作为新建项目硬约束指标,纳入环评前置审批范围,严格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防止招商引资过程中,发达地区淘汰落后的高污染企业进行污染转移,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 实施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按照各县区资源禀赋和生态功能分区,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实现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
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双高双有”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调整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实行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发展节水型工业。以宝鸡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长青工业园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1、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一是大幅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倒逼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二是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治污设施正常高效运行
一是提高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二是采取适宜工艺加快推进重点建制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大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提升其氮、磷去除效果,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控制项目全面达标;四是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污水处理的规范、有效处置;五是大力提升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能力,明确污水回用方式和途径,减少新鲜水使用量,保护和节约水资源。
3、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推动设施技术革新
一是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二是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三是推行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探索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1、优化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在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大的县区强化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其中电力行业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建设脱硫和脱硝设施。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
2、巩固电力行业减排成果,深化二氧化硫全面减排。
“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大建材、有色等非电力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由“十一五”主要依赖电力工程减
排向多行业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齐头并进方向转变。电力行业要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显著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其他行业加快脱硫设施建设;燃煤锅炉走结构升级技术路线,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对大吨位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
3、加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排放控制,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减排。
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以电力行业和机动车为重点。电力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扩建、改建机组全部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机组必须在2012年前全部建成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强化已建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机动车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冶金、水泥行业以及燃煤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其他工业行业加快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四、全面开展生态创建,统筹城乡环境保护
完善和推广农村环境保护的“千阳模式”、“凤县模式”,以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四级联创”为抓手,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开展“绿色宝鸡建设”和秦岭生态功能区保护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建设生态屏障。
(一)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生态市
在全市96个镇、12个乡、136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在全市146个村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保护标志等。
认真落实全省实施的“十百千”创建工程,认真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确保全市80%的县(区)、乡镇、行政村达到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标准。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国家级生态市。
(二)发展绿色农业,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力推广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蔬菜种植,降低农药和化肥施用强度,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在太白、凤县新发展高山绿色有机蔬菜5万亩。到2015年,秦岭山区高山绿色有机蔬菜规模达到18万亩,产量40万吨。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应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作物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等技术。大力实施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化工程,实现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有机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农村户用沼气10000口,养殖场大型沼气60处,不同规模乡镇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75处,热电气肥联产,发展生态有机农业,彻底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易降解农用薄膜的推广应用,合理使用化肥;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到“十二五”末,农业污染物排放水平降低50%,农业面源污染区域综合治理率达到60%。
(三)推进绿色宝鸡建设,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重点推进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社区和住宅小区楼盘立体绿化,栽植各类绿化乔木树种100万株,增加绿化面积20万亩,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及人均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8%、44%、14平方米。开展台塬坡面绿化、交通道路绿化、水系绿化、城镇绿化、生态家园绿化、旅游景区绿化经,发展经济林、生态公益林建设。到2015年,力争完成人工造林100万亩,飞播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1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构筑关中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四)治理水土流失,加强矿山土地复垦
以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控制水土流失为中心,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山、水、田、林、路、园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以千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快农田基本建设进度,加快山区丘陵区的淤地坝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水保监测网络,全面控制渭河、千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十二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1000平方公里。
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到2015年一大批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的示范矿山企业初步建成。老矿山和2010年前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0%以上,其余矿山毁损土地得到全面复垦。
(五)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重点规划建设眉县渭河湿地(黑鹳)保护区、麟游安舒庄自然保护区、千河陇县段湿地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推进千湖湿地公园后续项目建设,新建湿地公园和保护管理站(处)3个、珍稀动物救护繁育中心1处、湿地公园展览中心1处、湿地科普观鸟小区1处、湿地文化及资源展示小区1处,恢复和重建挺水植物50公顷,恢复和重建湿生植物70公顷;争取建成千渭之汇等湿地保护区,使我市60%的自然湿地纳入保护范围。
五、开展区域流域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城镇扬尘、机动车尾气、噪声污染防治,淘汰城镇建成区分散燃煤小锅炉,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推广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不断改善城镇环境质量。
(一)深入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
以渭河、嘉陵江、千河、金陵河、小韦河、清姜河、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为重点,继续开展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生活污水防治工作。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供水、用水、节水与再生水利用统筹考虑。2011年底前建成岐山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所有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十二五末各县城污水收集率达到80%以上,大幅度提高金渭两区中水使用率,岐山蔡家坡、陈仓区中水使用率达到30%以上,建成扶风绛帐、眉县常兴、陈仓区阳平镇等沿渭干流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5年30%的镇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及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建设要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优化布局,根据当地特点合理确定设计标准,选择处理工艺。所有的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一级B 以上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建设的原则是“厂网并举,管网优先”,推进雨污分流,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效率。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新建污水处理厂和现有污水处理厂改造要统筹考虑配套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节约用水,提高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率。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在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新建再生水回用系统,大力推广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加快建设尾水再生利用系统,城镇景观、绿化、道路冲洒等优先利用再生水。
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所有城市(县)必须征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得低于“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费要保证专款专用,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与运营监管。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要严格控制规模与投资,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推行特许经营,加快建设进度。投产三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应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建设等部门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动态监督与管理。
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对流域内所有国控和省控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切实加强对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严格排污口设置审批,定期检查,动态监控。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增加特征污染物检查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要求企业对各类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制定环保处置预案、建设环保应急处置设施。
(二)城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力度拆除城镇分散燃煤小锅炉,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公交车辆改装为燃气环保车辆。控制机动车在用总量,确保在用车达到符合排放标准,强制淘汰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仓库及堆场、道路运输等的扬尘污染防治;提高城镇裸露地面的绿化和硬化水平,改变道路清扫方式,减少道路扬尘。逐步开展大气环境中PM2.5、O3的监测和防治。
(三)噪声污染治理
合理规划城镇功能分区,工业区、居住区之间设施必要的绿化隔离带;交通干线两侧重点区域设声屏障;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的防治和对商业活动噪声的管理,减少噪声扰民;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降低道路行驶噪声。
六、以水源地水质保护为重点,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一)确保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强集中式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设置防护围栏和围网,拆除违章建筑物,实现退耕还林,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在地下水源地各水井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栅栏,防止对井口的直接污染。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原有的污水排放口排放的污水全面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
大力开展水源地水源涵养林建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村社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改水、改厨、改厕,建立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农村污水分散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沼气化工程,减少农村污染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科学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着重从源头控制污染负荷,进一步保护水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建立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监测和指挥系统;开展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快速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监测工作程序,准备应急物资、装备、监测仪器设备。
(二)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以“治旧控新、消化存量”、“保安全、防风险”、“以奖促治、带动全面”等为基本思路,突出“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及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生命周期理念,实施综合防治。
1、通过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来把住源头,预防优先,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划定重点防控区域,制定和完善节能、环保、技术、安全、土地使用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产业准入条件、环保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经济政策等手段和措施,减少重金属产污强度。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实施清洁生产和稳定达标排放,力争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事故发生。
2、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测与执法监管,重点抓好污染源的监管防控工作,着力加强重金属污染源排查与环境监管、全面整治目前正在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污染源、完善法规制度政策标准并确保执行到位。抓紧对影响人体健康的饮用水水源地、受污染场地及受污染农田进行紧急处置或修复等。
3、试点示范解决矛盾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等,对正在发生的重金属污染事件(尤其是环境污染健康损害事件)要高度重视,综合整治,抓紧认真治理,及时妥善解决。近期选择实施部分示范工程,为大规模推行环境修复创造条件。
4、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普查,掌握土壤污染状况,确定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以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在凤翔长青地区等19处土壤污染严重的地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主要包括土壤改良、污染治理和重金属污染处理。对全市15处农村历史遗留的工矿开展污染治理工程,包括清理废弃建筑物、生态植被恢复等。
(三)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管理工作
处置危险废物要以综合利用、安全填埋和焚烧相结合,在加强资源化利用的前提下,对不适于利用的有机危险废物,采取焚烧方式处理,尽量减少进入安全填埋场的废物数量。
医疗单位要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处理和管理,同时加快专业化、社会化集中处理处置医疗废物设施的建设步伐,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集中处置系统,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督促工业企业做好危险废物、工业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污染源档案。
七、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提高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
解决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问题。大力推动有色金属尾矿渣综合利用,探索生活垃圾分拣和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利用水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9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提高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率和利用率。
加大源头控制力度 鼓励企业选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采取低能耗、高能效的生产工艺,避免过量固体废物的产生;建立企业内部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系统,控制固体废物的最终产生量。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发展高新技术领域,建立新型工业体系,减少传统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逐渐淘汰某些固体废物产生量大而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设规范的分类处置工作,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各类有用物质分类回收,发展规模化再生产业,有效促进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率的显著提高。
发展工业固体废物再生产业 充分发挥水泥厂、建材厂和冶炼厂利用粉煤灰、冶炼废渣、炉渣等废物的资源优势,使水泥行业与建材企业成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的主体。选择一定数量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作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示范基地,有效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附加值和无害化水平。加强市政污泥的处理处置技术示范推广,采取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相结合的综合处理方法。充分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和生产厂商回收体系,建立电子废物回收网络系统。
八、加强环境监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以硬件设施、长效机制、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强环境监管服务能力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污染源与总量减排监管体系、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环境预警与应急体系,初步建成环境监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以全面提升市县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等为目标,大力推进环境监察、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凤翔、岐山、眉县、陈仓、风县等县级环境监测站建成国家标准化三级监测站,新建5个县级站,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要求。建立覆盖全面、能力达标的市县环境监察、监测体系。
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络技术、3S技术等,不断提高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试点。积极将环保监管机构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农村拓展,试点农村饮用水源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建立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环保机构和人员队伍。
加强环境安全监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快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网络、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流域控制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等环境监监控网络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构建环境安全防范体系,推动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升。
加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成立环境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配备现场监察、快速监测等有关专业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污染隐患排查和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对突发污染事件的能力。
重视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环保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积极引进环境保护类博士、硕士等高素质人才,注重培养学科带头人、课题负责人等拔尖人才,逐步改善全市环保系统人才结构,提升专业技术能力。
九、实施环境保护八大工程
实施环保工程项目,是增加环保投入、带动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实施八大环保工程,预计投资138.86亿元。
(一)工业污染防治及减排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高新区通家汽车公司微型车项目污水处理站、凤翔东岭集团溜槽余热回收项目、渭滨区春雷机械锻造公司噪声治理项目和陈仓宝凤纺织材料公司再生板纸项目等工程,致力于宝鸡市工业污染防治及治理,通过新上环保工程,调整企业生产工艺,改善企业污染治理环境,加大企业环境保护投资比例,促进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完成。开展凤翔、千阳、扶风等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提高能源利用率,减轻大气污染,减排污染物。全市工业污染防治及减排重点工程预计总投资16.61亿元。
(二)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土壤修复工程
主要包括:宝鸡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凤翔东岭冶炼有限公司铅锌重金属污染防控与治理工程、凤翔长青工业园区居民搬迁及生态修复工程、凤县东岭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县)周边群众搬迁项目等工程。致力于宝鸡市重点区域环境修复示范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工程,污染敏感区居民搬迁工程,重金属环境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等。预计总投资11.17亿元。
(三)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主要包括:冯家山、石头河饮用水源保护应急系统建设、宝鸡市清姜河饮用水源综合整治、陇县千河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凤翔县白荻沟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致力于及时了解饮用水现状,加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完善饮用水应急启动系统。预计总投资3.64亿元。
(四)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整治工程
主要包括:渭河支流小韦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宝鸡市市区餐饮业泔水油水分离治理工程、宝鸡市市区餐饮业油烟治理工程和千阳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等。致力于改善辖区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爆发隐患。预计总投资4.96亿元。
(五)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主要包括:岐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凤翔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高新区、太白、陇县、麟游等各县区重点镇21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太白、麟游、扶风、千阳等县区重点镇11座垃圾填埋场建设,各县城重点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等。预计总投资21.06亿元。
(六)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宝鸡市十二个县区重点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凤翔、扶风、千阳等县区的生态县建设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集中于建设农村垃圾处理池、中转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畜禽集中养殖等改善农村综合环境状况的工程规划。预计总投资67.10亿元。
(七)环保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推进工程
主要包括:成立宝鸡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项目、宝鸡市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宝鸡市电镀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项目、高新区海浪环保节能微排放燃煤锅炉产业化项目等项目。加大环保工作科学研究投入,积极加快环保事业产业化推进步伐,促进高污染行业集中生产、污染物集中处置。预计总投资10.95亿元。
(八)环保保护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包括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辐射监管、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建设,环保宣传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3.37亿元。
“十二五”期间宝鸡市环境保护重点建设项目共8类241项,总投资138.86亿元。“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投资和环境管理投资估算约为126.6亿元。以上两项合计,“十二五”期间宝鸡市环境保护总投资将达到265.46亿元,约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3.4%。
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规划实施
(一)完善环境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进一步完善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确保环保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依法对各类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活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合理选择发展方向,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坚持和完善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把环保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和奖惩的依据。对环保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创优评先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二)落实职责与分工,建立规划执行评估机制
各级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调,共同落实规划任务,确保规划全面实施。环保部门要按照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监管力度,推进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重大项目推进;城建、环卫部门负责污水、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利部门组织实施重大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切实缓解水土流失和水资源紧缺矛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林业部门负责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发展生态农业,治理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加强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国土部门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有效防治预防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财政部门做好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
建立“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考核和调整机制。定期对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对于规划内容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三)强化环境法治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按照“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垂直管理的环保监管新机制;实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法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制度的效力;推行“诚信环保”,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公示制度;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焦点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步理顺市、县(区)排污费征管、企业监管体制;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探索企业治污设施委托运营和排污权交易,运用多种手段,形成长效的环保监督管理机制。
(四)制定配套的环境经济政策措施
积极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加大对生态补偿的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统一制定污水处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收费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努力形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循环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努力形成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积极探索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机制。
(五)建立环境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环境保护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开展环保技术开发、应用、推广工作,推动环境保护技术进步。以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推广示范作为支持的重点,促进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实现节能、降耗、减污,提高环境治理的技术含量;引导工业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工艺,创建环境友好企业。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培育环保技术服务市场,促进环保设施运营企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结合宝鸡实际,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2-3个环保龙头企业,带动环保产业规模化发展。深化环保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保科研与技术服务队伍,形成与新阶段环保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科技管理体制。
(六)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唤起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建立有益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以让环保贴近群众、走进生活为目标,普及环保知识,推广环保项目,发动人民群众,共创生态文明和绿色生活。
推行低碳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倡导适度 消费,引导低碳消费,改变过分苛求、物欲无度的消费观念和模式,在消费过程中自觉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建立并完善激励购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推行绿色采购制度,推进低碳销售,以低碳消费带动低碳生产,以低碳生产促进低碳消费。
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环境法规政策、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和企业环保行为;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重大举措,要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建立市、县联网的环境保护投诉电话处理系统,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第二部分:
宝鸡市“十二五”节能规划
“十一五”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狠抓源头管理,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突出工业企业重点,突出公共机构节能,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格局,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十一五”节能进展情况
2006年,按照《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对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为指引,加大工业企业节能技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推广清洁生产、节能技术、节能材料和清洁燃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倡导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节能目标顺利完成。“十一五”我市的节能目标任务是:以2005年万元GDP能耗1.46吨标准煤为基数,到2010年降至1.168吨标准煤,降低20%。我市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万元GDP能耗分别下降4.2%、4.79%、5.96%、5.06%,下降到1. 186吨标准煤。“十一五”前四年,我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8.76%,完成目标进度的93.26%,列全省各地市第一。2010年预计降低3.8%,可顺利完成“十一五”降低20%的目标任务。
节能与发展实现共赢。“十一五”以来,通过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大对“两高”(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整治,超计划淘汰落后产能,不断强化节能管理,能源利效率显著提高。万元GDP能耗连续五年下降,在全省各地市走在前列。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年均10.5%的增幅支撑了国民生产总值年均14.6%的较快增长。实现了能源消费由“粗放式”向节约型的转变,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十一五”节能主要成效
一是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对铅锌、钢铁、水泥、电力、铁合金、电石等八个行业43户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进行清理,按省上甄别后批复统一执行差别电价;彻底关停年产23万吨的红光钢铁公司、年产20万吨的宝鸡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及长乐钢铁公司、宝文电石有限公司、凤翔县北务电石厂、宝鸡市水泥厂、刘家台水泥厂等41户企业,坚决淘汰宝鸡热电公司、凤翔兴翔纸厂、岐山天德纸业公司、宝丰纸业公司、陇县东南纸业公司和眉县造纸厂等32户企业的落后产能,造纸企业由2005年的55户压缩到目前的15户,累计淘汰落后产能425万吨,争取中省财政奖励和省市以奖代补资金11569.6万元。产业优化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二是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加大。五年累计实施重点节能技改工程51个,总投资26亿元。其中中省支持项目39个,中省补助资金1.04元。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形成节能量43.8万吨标准煤。积极开展财政补贴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绿色照明产品109.54万只。实施农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项目347户,面积达6万平方米,其中陇县河沟村、麟游木龙盘村、渭滨区上川村三个工程(161户、2.39万平方米)被列为省上示范项目。
三是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加快推进。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先后对27户重点用能企业由省市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企业通过采用节能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加快节能技术推广应用,能效普遍提高。除关停、重组和破产企业外,其余企业全部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实现节能量82.41万吨。宝二电、中铁宝桥、宝钛集团、石油机械等企业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四是重点领域节能取得成效。工业领域积极实施结构节能、工程节能和管理节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降幅高于全市万元GDP能耗降幅,成为带动全市完成节能目标的主要力量。狠抓建筑节能材料推广应用,建筑领域实行新建建筑60%的节能设计标准,在市区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成立建筑节能监测中心,设立推广建筑节能材料专项基金150万元,确保建筑节能施工执行率达到90%,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率达到100%,新建建筑节能公示率达到100%,新建建筑应用新墙材比例达100%,非粘土类新墙材应用比例达50%以上,建筑节能水平明显提高。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建设步伐加快,完成拆除市区分散燃煤锅炉300多台,居民天然气用户发展到25万户,燃气普及率达到98.8%。试点推广甲醇汽、柴油,在客运车辆推广使用GPS了卫星定位系统,推广“宝鸡顺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循环用水新技术,累计更新双燃料车辆3000余辆。全市沼气池累计达到11.3万口,农户普及率达到15%,每口沼气池按年产沼气400立方米算,年可节约燃煤12.48万吨。全市节柴灶、太阳能灶项目建设数据分别达到1900台和4200台,列全省第一。开工建设小水电机组30.79MW,投产后年发电量将达到1.5亿千瓦时。
五是清洁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2008年,我市被列为全省推动清洁生产工作重点城市。宝钛集团经省环保厅批准为全省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烽火集团为市政府通报表彰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目前,宝钛集团等18户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法士特齿轮、太白金矿等9户企业已完成审核,正申请验收,宝鸡秦源煤业等4户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接近尾声。同时,市政府积极实施资金扶持政策。几年来,先后从高污染治理补助资金中下拨35万元对完成审核并通过验收的5户企业的中高费方案进行补助。
六是全方位联动,实现节能工作整体推进。2006年以来淘汰老旧车辆2896台,更新双燃料出租车1400辆,道路运输能耗平均降幅3.72%,公路建设养护万元耗能率下降为2.37%。以节水为重点,推广中水利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降低污染,市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由18%下降至13%,建成4个市政、景观水体、生活杂用、洗车场等市政中水利用示范点,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5%,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回用率大于30%。建成集中供热管线140公里和6个供热站,80座热交换站,建设大唐、宝鸡热电两个热电项目,集中供热达1052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接近50%。积极推广城市绿色照明,在市民广场、行政广场、红旗路踏步、公园南路、新福南路等五处实施节能照明示范工程。积极推进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废渣的利用,年消化粉煤灰100万吨。
七是形成了全社会节能氛围。“十一五”我市为推进节能要及秘采取的政策措施及工作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彻底扭转了“十五”期间综合能耗上升和环境污染恶化的势头,有望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在保持全市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单位GDP能耗呈逐年下降态势,主要工业行业、重点用能产品单位能耗大幅下降,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通过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提升了企业能源利用水平和产业技术化水平,通过节能宣传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应用,提高了社会公众节能降耗的自觉意识,节能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待增强。尽管各级各方面对节能工作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有提高,但由于资源性产品约束机制尚不完善,节能的自觉性、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个别企业在处理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关系具体问题时,仍存在着重速度,轻质量、重产值、轻节能的倾向,盲目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即使有所重视,也是从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的角度考虑,而不是从环境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益的角度考虑,归根结底是节能意识不强。部分居民个人还没有养成自觉节能、节材和低碳生活的意识。
2、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宝鸡作为老工业城市,第二产业比重仍偏大,第二产业中的重工业比重偏大,对能源、资源的消耗也比较大。全市三次产业比结构2005年为10.2:57.8:32,2009年为10.6: 60.9: 28.5,“十一五”前四年,第三产业比重下降了3.5个百分点,而第二产业上升了3.1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严重不合理。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工业生产和能源利用水平迫在眉睫。
3、全市对能源资源需求迅速增长。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加快推进时期,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不可能避免。致使全市对能源资源需求快速增长,每年全市综合能源消费量平均增速将达15%左右。怎样既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又不以增加能源消费量、牺牲环境为代价,成为我市直接面对的突出矛盾,这也使我市经济由“高碳”向“低碳”转变的最大制约。
4、节能基础力量还比较薄弱。承担节能管理的人员少,力量弱,机构还不健全,没有建立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节能管理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滞后,影响了落实节能政策措施的力度和效果。节能监测技术标准体系不够完善,节能行政执法监测处罚依据不足,直接影响了对耗能企业的监管力度。
5、促进节能的政策机制尚不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技术守则及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出台,节能工作仍停留在依靠行政措施和政府文件落实,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未得到应有体现。节能发电调度、余热发电上网、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实施等有利于节能的鼓励政策还不够完善,配套措施不到位,在实践中还难以落实,影响了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对浪费资源、高耗能的行为尚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执法主体。对需要支持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机构能力建设还缺乏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二、“十二五”节能形势分析
“十二五”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大节能力度,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宝鸡市能源消费及利用现状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仍处于大量消耗能源资源来支撑经济社会保持一定增长速度的工业化中期。我市能源消费现状是:
1、能源消费及构成。2009年,我市年消耗能源881.9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能源消费量的9.9%。主要耗煤大户企业、行业情况如下:电(热)力行业450万吨,冶金行业150万吨;建材行业(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150万吨;化工行业50万吨;轻工行业40万吨;民用及其他50万吨。其中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5.8%,对煤炭依存度很高。“十一五”我市消费量年均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均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的65.3%,但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市能源消费呈总量增长快、以煤为主体和工业比重大的特点。
2、产业消费结构。我市2009年产业能源消费量按比重排序为“二三一”结构。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量65%,其中工业占全市能源消费量60%,工业内部电力、化工、建材、石油化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点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占工业能源消费量88%。第三产业和居民消费对能源的需求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呈快速增长态势。
3、企业消费结构。“十一五”初,我市确定了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27户进行监管,五年来有11户企业关停、破产和重组。到2009年底,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达到72户,能耗量401.45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工业能耗93.04%;年耗能10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达到44户,能耗量381.55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工业能耗88.43%。
4、能源利用效率。我市能源利用效率居全省各市区前列,在全省各地市中列第五位。但整体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9年我市万元GDP能耗为1.186吨标准煤,高于全国近8个百分点。
(二)面临的机遇
国务院启动了新一轮西部大开发,2009年批准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能型产业结构。这为全市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推进节能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十二五”,国家将重点发展以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为主的战略新兴产业,必将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国家在节能政策法规上将更加完善,标准将进一步明确,政策效应将逐步显现,投资建设的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将持续发挥作用,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将成常态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将进一步增强,这都为节能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是经济发展的主题。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将以平均14%的速度继续飞速发展,这必将带动能源消费量大幅增长,节能形势不容乐观。“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继续实施万元GDP能耗降低约束性指标以实现发展的质量,同时确定将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规划。主要挑战有:
1、节能空间渐趋狭窄。“十一五”期间,我市在水泥、钢铁、造纸、焦化等落后产能源淘汰方面超额完成任务,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节能已得到很大程度挖掘。重点用能企业通过节能改造,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节能进入阶段性稳定期,进一步节能的空间有限。随着我市万元GDP能耗基数不断降低,能耗空间渐趋狭窄,节能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2、能源消费总量较快增长。“十二五”是我市进入全面的工业化、城镇化阶段,消费结构升级,全社会能源消耗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要实现“十二五”经济发展目标,我市工业及能源化工产业将保持较快发展态势。据预测,“十二五”期间,全市GDP将以14%速度平均增长。将建成国电宝鸡二电二期(2X660MW)发电项目,新增用煤330万吨;宝鸡热电公司“上大压小”技改工程(2X200MW)热电项目建成投运,新增用煤80万吨;15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全部建成,新增用煤285万吨;建成宝鸡陶瓷工业园,新增用煤170万吨。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炭消耗量将达约1500万吨/年。随着一批重点工程相继投产,能源消费量将会大幅增加。节能形势十分严峻。
3、产业结构不合理矛盾仍然突出。从三次产业结构看,2009年与2005年相比,第三产业下降了3.5个百分点,而第二产业从57.8%提高到60.9%,净增3.1个百分点。从工业内部结构看,装备制造业比重大,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轻,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缓慢。
4、面临经济快速增长和节能双重压力存在。在工业化、城镇化进行加快的推动下,我市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在这一时期,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消耗依赖较大。我市在“十二五”期间,节约能源资源的压力非常大,必须处理好经济增长与节能降耗的关系,更新发展理念,坚持好字当头,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推进节能工作上台阶。
5、 以工业为主导的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在全市经济结构中,工业占据半壁江山的形势不会有大的变化。工业新增产能必然带来能源消费的上升,使能源资源消耗强度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进一步加大了节能的难度。为此,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先进产能转换出发展空间,积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实现节能,以节能为重要推手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三、“十二五”节能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按照存量抓升级、增量抓水平、总量抓控制的思路,把节能的重点从以淘汰落后产能为主转向以采用先进工艺水平进行节能技改为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突出抓好重点县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优化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非资源产业,壮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产制药和节能环保等新兴战略产业。
2、科技创新。加强节能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增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电力、化工、建材、有色、钢铁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广的节能技术。
3、突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县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和农村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工作,并积极开展节能示范试点,发挥引领作用。
4、完善机制。加强节能管理机构建设,加大各级投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完善节能监察、统计、考核体系,强化节能约束机制,营造全社会节能氛围。
(三)“十二五”节能目标
1、单位GDP能耗持续降低。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16%,年均降低3.42%,由2010年的1.14吨标准煤下降到0.95吨标准煤。
2、节能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能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机制;资源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废弃物排放量显著削减,为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奠定基础。
(四)重点工作
围绕“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突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和农村五大节能领域,大力实施工业企业节能技改、重大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建筑节能、绿色交通、节能产品惠民和节能能力等六大重大节能工程,着力抓好电力、冶金、建材、有色装备制造和化工等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工作,实施60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监管80户重点用能单位。
1、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过快增长,严把土地、信贷两个关口,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两高”产品差别电价标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培育壮大旅游、商贸、物流及生产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GDP的比重。重点发展附加值高的战略新兴产业,调整能源结构,发展非化石能源。
2、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地热能、沼气、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期间,我市规划建设户用沼气池20万口,大中型沼气工程20个。水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装机达到8万千瓦。
3、强化重点行业节能监管。“十二五”围绕我市电力、冶金、建材、有色、装备制造和化工六大高耗能行业,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实施60个重点节能技改工程,实现节能量60万吨标准煤。
4、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研究确定80个重点用能单位,由国家和省市县按分类共同监管,其中工业55户,公共机构及商贸、旅游25户,实施精细化管理,优化企业生产流程,降低能源消耗。设立专项资金,争取中省奖励资金,督促企业更新改造耗能设备,提高能效。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从生产源头控制能耗和污染排放。
5、扩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工业领域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循环经济项目,争取和建设“城市矿产”基地、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处理等一批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企业、示范园区。
6、突出重点领域节能。针对建筑、交通、公共机构以及居民生活用能成为能源消费增长较快的领域,切实加强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和农村节能。
四、“十二五”节能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企业节能。工业企业是节能工作的重点。以电力、热力、建材、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配合国家和省上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实施重点节能技改项目,不断高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
(二)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分别严格执行GB50189-2005和GJG26-2010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建设绿色建筑。“十二五”期间,努力实现全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达到99%,施工阶段达到80%。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加快建筑物与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进程,推广一批建筑节能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5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使用节能新型墙体材料。
(三)强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市县两级成立节能科室,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的考核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抓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市政路灯、景观照明灯积极实施LED照明示范工程,在全市范围建立27个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制定各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标准定额,加强对能耗的统计、审计、监督和管理。初步建立能耗实时监测统计网络平台。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的考核力度。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要带头节约能源资源,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突出交通运输节能。以提高运输效率为目标,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公交,采取措施积极推广低能耗和新能源汽车,加快运输车辆更新改造和淘汰老旧车辆步伐。
(五)抓好农村节能工作。以促进农村资源利用高效化为目标,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和低能耗家电。积极开发农村清洁能源,支持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建设10个农村节能示范村,新增农户用沼气池5000户,大中型沼气池20个。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在企业、园区、社会各层面推进循环经济。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扶持循环经济示范项目20个,示范企业5户、产业园区4个,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重点支持“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再生资源利用率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分别达到60%、70%和80%以上。
五、保障措施
节能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力举措,任重而道远。“十二五”期间,全市将紧盯节能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不断加强节能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节约资源氛围,确保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完善能耗监察、统计和考核体系。积极实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建立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规范能源报表,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严格执行能源利用数据评估。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监测体系,充实人员,配齐设备,加强培训,提高节能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考核体系建设工作。
(二)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把好产业准入关,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审批蔌核准(备案),项目建设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做好从源头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势头,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切实做好以能耗定产业发展,以能耗定行业发展,以能耗定项目发展。
(三)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监管。落实好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对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对节能制度不落实,节能措施不得力和能源利用效率低的单位,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开展能耗对标活动,对单位产品超能耗标准的企业要加强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适时开展能源审计,按省上要求执行差别电价。设立节能专项基金,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完善节能财税政策。加大财政对节能工作的投入力度,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重点节能工程、高效节能产品推广等。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扶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及公共设施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加强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
(五)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和责任考核办法,根据经济总量、能耗总量、产业结构及城镇化率等指标确定各县区节能目标任务,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继续将节能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人民政府、重点用能企业,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节能工作格局。定期公布各县区节能指标完成情况,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