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分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及单位:
环境保护部、财政部2016年下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2016〕17号)设立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来,我市积极组织申报水污染防治储备库项目,2016年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8个9597万元,2017年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8个5500万元,2018年我市已入库项目16个,首批争取资金2000万元,后续资金待定。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部分重点河流断面不稳定达标及个别断面严重超标等问题,现就我市2018-2019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项目储备库)建设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项目储备库建设是国家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争取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唯一途径,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各县区及市级有关单位务必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接到文件后,专题研究,对辖区河流,特别是列入省市考核的河流断面,达标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组织学习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项目申报文件,针对存在问题,切实做好储备库项目申报工作。
二、针对问题,精心组织申报。各县区要根据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及水源保护工作等各方面总体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当地水污染防治项目需求,突出重点,指导和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辖区列入省市考核的河流断面,近三年来的达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或长期严重超标的断面,必须专题研究,科学调研,以限期达标为目标,科学编制水污染项目,积极申报争取中省资金支持。今年起,市环保局将对各单位申报项目情况,列入考核,凡是对各自河流断面存在问题,长期不能解决,但又重视不够,不积极申报项目的单位,将予以责任追究。
三、申报范围及重点。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结合宝鸡实际,我市已委托技术单位重点编制年度市级总体实施方案,《总体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将按照程序逐级申报。各县区及市级有关单位,要围绕上级申报指南,有针对性的组织具体项目申报。
1.渭河及其他流域宝鸡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4个方面项目类型:1-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2-流域污染源治理;3-流域生态修复与提升断面稳定达标;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包括5个方面项目类型:“1- 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2- 一级、二级、准保护区整治工程,3-非点源污染防治工程,4-水源地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5-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四、项目储备库入库条件:根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市县区政府重视程度、项目前期工作基础等作为重要依据进行项目选择。生态环境部和省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和筛选。一是总体实施方案应按相关水体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文件要求编制,并经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批准;二是地方积极性高,地方及社会已投入部分资金用于总体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环保项目;三是项目成熟度较高,总体实施方案中具体工程项目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工程建设类项目至少完成发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可研立项备案批复等;调查评估及能力建设类项目要有主管部门批复性文件)。
五、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县区环保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申请报告应重点突出申报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采取的整治措施、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完成时间、预期治理目标、环境效益等内容。
(二)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综合类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
(三)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正式文本。
(四)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简表。附表1:《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申报项目汇总表》;附表2:《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工程项目清单》;附表3:《水污染防治项目简表》。
(五)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的前期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发改部门批复文件(调查评估及能力建设类项目要有主管部门批复性文件)。
2.已开工建设的应提供地方及社会已投入资金证明(如:财务记账凭证、国库支付凭证、预算下达文件、银行存款账目、已签订的合同、会议纪要等),已投入资金必须为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内容。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各县区环保分局统一报送市环保局规划财务科、污染防治科,并报电子文档。
六、申报时间:2018年5月30日和2018年7月30日前分别报送当年和下年度的项目(以收到文件的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环保部财政部环规财〔2016〕17号文件及附表已公开于宝鸡环保网和系统财务群,请自行下载。
市环保局规划财务科 陈惠丽 13891789965;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 李奇星 15091083968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