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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6 13:19:45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局直属各单位、有关科室:

按照《宝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为全面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保障“十四五”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现征集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请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全面谋划“十四五”重点生态环保工程项目,组织征集本辖区、本单位重点生态环保工程项目。并参照《宝鸡市“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框架》(附件1),对应填报《宝鸡市“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附件2),要求分类填报,项目数量不限,投资规模原则上500万元以上。报送时限为11月10日前,报送纸质两份(盖章)及电子文档。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编制办陈惠丽 王石斌

电话:3260355   邮箱:

 

附件:1.宝鸡市“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框架

2.宝鸡市“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1:            宝鸡市“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框架

类别

条目

重点项目方向

污染防治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体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污水收集与处理、雨污分流、中水处理及利用、水质改善、水资源利用保护、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治理、污水收集与处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

大气污染防治

燃煤污染控制、涉气工业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燃气锅炉低碳改造、煤矿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低碳或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氮氧化物减排、清洁取暖工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减排和管理技术、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

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碳和雾霾协同控制;

(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与污染治理、细颗粒物质排放治理、低碳排放、减排和管理技术)

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污染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推广、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

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污染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

生态建设

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类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汾渭平原、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与修复、渭河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整治工程、森林(草地、湿地   等)保护修复工程、区域绿化工程、自然保护地建设、城市生态建设修复与生态产品供给工程、河湖滨岸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河道湖岸生态湿地、生态护岸、水生态保护与治理、生态扩容、重点流域和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矿区生态恢复与治理

渭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秦岭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扩容、河道湖岸生态湿地建设、重点流域和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矿区生态恢复与治理

风险防控

危废处置、尾矿库改造及尾矿综合利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重金属污染防控、核与辐射安全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危废、尾矿库改造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小区域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整治工程、水源涵养及生态带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弃废渣、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小区域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废弃物质资源化综合利用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环境应急能力与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土壤、大气、水)、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生态安全监测评估与应急能力建设、环保产业能力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及装备配备、人才队伍建设及培养、预警预报平台建设、生态文化培育(宣传教育、绿色消费、低碳生活)

监测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执法监管能力、信息化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支撑、监管能力提升

 

 

 

其他

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煤炭、电力、钢铁、建筑、纺织、有色冶金、铸造、零部件、医药及原料药、化工、造纸、水泥、陶瓷)、产业省级、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建设、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节能与综合利用、新能源与绿色发展动能、绿色货运体系建设、新能源汽车、公路货运污染消减

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新能源建设、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与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














































注:1、项目框架分为八个大的类别,与《“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中的类别一致,填报单位在项目框架各类别的条目中寻找与填报项目相对应的类别,确定后在《“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对应的类别中进行填报;

2、重点项目方向一栏,为“十四五”规划中与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相配套的项目,上报的这类项目将不需筛选,无条件进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库,请各单位重点收集填报此类项目;

3、所填报项目在项目框架中找不到对应类别的,在《“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中其他类填报。

附件2:            宝鸡市“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主管部门
  (县区)

建设期限

建设性质
  (新建或续建)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项目进度)

总投资

自筹资金

其它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小计










1











2











..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主管部门
  (县区)

建设期限

建设性质
  (新建或续建)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自筹资金

其它




小计










1











2











..











三、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主管部门
  (县区)

建设期限

建设性质
  (新建或续建)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自筹资金

其它




小计










1











2











..











四、环境风险防控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主管部门
  (县区)

建设期限

建设性质
  (新建或续建)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自筹资金

其它




小计










1











2











..











五、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主管部门    (县区)

建设期限

建设性质
  (新建或续建)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自筹资金

其它




小计










1











2











..











六、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主管部门    (县区)

建设期限

建设性质
  (新建或续建)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自筹资金

其它




小计










1











2











..











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主管部门    (县区)

建设期限

建设性质
  (新建或续建)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自筹资金

其它




小计










1











2











..











八、其他类项目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主管部门    (县区)

建设期限

建设性质
  (新建或续建)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自筹资金

其它




小计










1











2











..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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