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创新 奋力笃行实干
——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总结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分析当前面临形势,部署安排2025年重点任务。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对标对表高质量收官要求,深入分析存在的差距不足,找准着力点和关键点,采取有力举措,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准确把握“十四五”高质量收官要求
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事关美丽中国建设全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关系到“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以更高标准打几个漂亮的标志性战役。我们要全面对照梳理、准确理解把握,确保高标准完成并争取最理想的结果。
一要在完成“十四五”硬任务上见真章。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了20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8项为约束性指标),其中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的有3项,而且都是约束性指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重要使命和重大任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在稳的基础上更加积极有为,推动在重点任务、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形成更多标志性成果。为落实好“以更高标准打几个漂亮的标志性战役”要求,部里专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和创新举措,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总的来看,对于已经达到目标并完成较好的指标,要在守牢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成效,确保不出现较大波动和明显反弹,尤其是部分序时进度不够好的省份,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于符合序时进度的指标,要保持力度、持续攻坚,确保如期完成。
二要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增成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强调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化、引领和倒逼作用,大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和壮大绿色生产力,在绿色转型中推动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高水平保护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和成色。
三要在满足群众生态环境新期待上出实效。当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如何衡量“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是一个最重要的衡量标准。一方面,要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堆存环境风险等民生之患、民心之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另一方面,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下大气力解决好老百姓投诉举报较多的噪声、油烟、恶臭等“家门口”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要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机遇和挑战,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预见性。
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形势看,成效不够稳固、改善难度加大仍是突出挑战。“十四五”以来,大多数生态环境指标进展是顺利的,但也有少数指标存在完成难度较大、甚至完不成的风险。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已进入深水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难度大,超标排放、环保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低效失效等问题突出。加之全球正处于厄尔尼诺向拉尼娜转换的周期,秋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会时有发生,“跨年霾”现象仍可能重现。一些河湖海湾沿线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农村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汛期污染问题依然严重,一些排污口整而不改、改不到位、不重实效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局部地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较为突出。大宗工业固废历史堆存总量大、风险高,退役动力电池等“新三样”固废问题日益凸显。生产安全和交通运输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依然多发频发,极端天气、违法排污、历史遗留等因素耦合叠加的生态环境风险愈发突出。
从经济社会发展看,产业结构偏重、内生动力不足仍是主要矛盾。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统筹发展和保护的压力持续加大。产业结构高耗能、高排放特征依然突出,能源消费仍需刚性增长,同时绿色低碳转型投入大,绿色成本较难向下游传导,绿色发展内生动力还不足。有的地方财政紧张、收支平衡压力大,可能难以满足生态环境治理必要的投入需求、难以保证污水垃圾等治理设施运营维护费用。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的出现治理设施停运和违法排污的情况。
从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看,基层力量薄弱、基础支撑不足仍是重要短板。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一些困难挑战,有的地方对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认识还不到位,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有所减弱、工作力度有所放松。督察中也发现个别领域、个别方面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搞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同时,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力量依然薄弱,监测、执法等专业人员严重缺乏,技术能力亟待加强,装备水平参差不齐,还难以满足高水平生态环境管理的现实需求。
从全球环境治理看,绿色低碳竞争、气候治理谈判仍是博弈焦点。当前,国际形势变乱交织,地缘政治冲突仍在加剧,外溢效应凸显,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塑料污染治理等公约谈判斗争激烈,部分西方国家通过设立绿色贸易壁垒等阻遏我新能源、电动汽车等产品出口和产业发展,试图限制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转型发展进程。
总体而言,实现“十四五”高质量收官,既要全力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还要妥善应对外部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必须把困难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挑战考虑得更严峻一些,把政策举措准备得更周密一些。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同样有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要树立必胜的信心。
首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一以贯之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走到哪里就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讲到哪里,在关键时刻、重要节点总是为我们领航掌舵、撑腰打气。这是我们顶住压力、战胜困难和挑战的最强大底气和依靠。
其次,生态环境治理长期积累形成了一套务实管用的“政策工具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重大改革和重要制度作用将持续发挥,污染防治攻坚一系列举措更加务实高效,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推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科技赋能和数智化监测监管手段得到广泛有效运用,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各地治理水平和落实能力进一步提升。这是我们接续努力、攻坚克难的坚实基础。
第三,结构减排作用初步显现。近年来,高质量发展催生新质生产力蓬勃兴起,市场机制正在推动和倒逼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发生悄然变化。绿色低碳发展尤其是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有效推动了全社会减排。这是我们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缓解结构性压力的治本之策。
第四,增量政策持续加力增效。今年,随着“两重”“两新”等一揽子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叠加发力,将有效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加快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助力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这是我们用好政策、形成合力的有利条件。
(三)正确运用行之有效的策略方法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既要正视困难、保持清醒,更要把握大势、坚定信心,不断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主动性和时效性,以正确的工作策略、原则和方法,在因势而动、顺势而为中把握主动、善作善成,努力把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转化为工作实绩,确保高质量实现既定目标、高标准完成重点任务。
第一,坚持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要加快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高水平保护体系,具体要做到“5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形成高水平的调控体系。要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差异化管控,从源头上为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绿色标尺;全面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加快推动高耗能、高排放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二是更加注重精准管控,形成高水平的治理体系。要准确识别生态环境问题的类型及成因,做到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确保靶向治疗、精准施策。三是更加注重规范引领,形成高水平的标准体系。要通过推动标准体系的优化升级,进一步规范和管控各类污染及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助推行业技术进步和新旧动能转换。四是更加注重市场引导,形成高水平的政策体系。要优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统筹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充分激发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五是更加注重科技赋能,形成高水平的技术体系。要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体制改革,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平台,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提升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其中,新质生产力是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向转化的重要抓手,要注重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高水平保护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不是只有“高精尖”产业才是新质生产力,传统产业只要切实做到了环保治理和绿色改造升级,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同样也是绿色生产力、新质生产力。
第二,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方法论,也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必然要求。要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突破口和发力点,敢于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一是针对制约“十四五”高质量收官的关键性问题,要牢牢牵住“牛鼻子”,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突出症结,着力突破瓶颈制约。二是针对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不足等根源性问题,要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推动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三是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要以改革的办法积极谋划应对,加强改革探索和试点引路,强化重要政策制度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合,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三,坚持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破除各类形式主义问题。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是解决环保不作为、乱作为,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制胜法宝。在“十四五”收官过程中,要全面准确落实“三个治污”方针,做到“四个坚决”。一是坚决防止各类简单粗放、一律关停式的“一刀切”环保治理,对于搞“一刀切”的,要严肃处理、严肃问责。二是坚决治理各类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的环保整改,要在根源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减负长效工作机制,做到解“码”去“痕”,持续为基层减负、为企业减轻经营负担。三是坚决纠治各类弄虚作假、走过场的环保“形式主义”,要敢于较真碰硬,借助大数据、智能化方式和手段,实施“穿透式”监管、全链条监管,使其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四是坚决查处各类借环保之名、行滥权之实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提升督察执法效能。
第四,坚持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要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工作格局。在法治方面,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运用好、巩固拓展好依法督察、严格执法、严肃问责等刚性约束手段,以良法善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在市场方面,要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进一步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不断丰富交易主体、交易方式,提升市场活跃度,更好发挥其引领企业低碳转型和行业低成本减排的作用。在科技方面,要坚持向科技要减排、要管理、要质效,以实施京津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点专项为抓手,加强相关理论方法、成因机理、过程路径等方面研究和技术攻关,要出好成果、出管用的成果,推动实现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在政策方面,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增强环保政策与财税、投资、价格、产业、监管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优化生态文明领域财政资源配置,完善绿色税收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强化价格政策支持,汇聚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合力。
第五,坚持发挥深化改革的牵引作用。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任务,不能简单机械地认为发布几个政策文件、出台几项制度,就已经落实好改革任务、实现了改革要求。要坚持守正创新,突出改革实效,注重以实践中能不能落地、问题有没有解决、制度是不是完善来评价改革成效。还要强化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研判,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手段,让各项举措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一是针对固根基、强功能的改革任务,比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等,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工作机制、管理制度,使已有政策制度更好发挥作用。二是针对补短板、填空白的改革任务,比如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新污染物治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要加强整体谋划设计,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和重点,科学研究出台新政策新制度。三是针对领域衔接、要素协同的改革任务,比如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科技体制改革等,要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推动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进一步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形成系统完整、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
(四)聚焦关键领域集中开展攻坚
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要抓住关键、一鼓作气、分类推进,以更高标准打好标志性战役、产出标志性成果。具体来说,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聚焦“三个明显改善”。即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这是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把移动源减排作为新的突破口,推动与固定源、面源减排协同发力,重点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以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为抓手,以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为牵引,着力推动长江流域总磷、黄河中下游总氮污染控制,加强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湖泊蓝藻水华防控,确保长江、黄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重要湖泊水质保持稳中向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稳定改善。要统筹推进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大力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是聚焦“三个基本消除”。即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这是工作的主要难点。要围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以及“两湖”、成渝、天山北坡等区域,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既加强监督,推动标本兼治,又注重帮扶,强化精准防控。应急减排是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关键一招,也是兜底的一招,要做到早研判、早预警、早行动,把减排量拿到手才是硬道理。要聚焦黄河部分支流等劣Ⅴ类水体,科学分析污染来源和变化规律,科学区分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加强精准治理、精准帮扶,如期实现劣Ⅴ类断面基本消除目标。要围绕城市黑臭水体和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扎实推进县级城市(含县城)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健全完善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
三是聚焦“三个有效保障”。即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这是工作的底线要求。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推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聚焦“一废一库一重”,强化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做好隐患排查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切实保障生态安全。要围绕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以及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抓好饮用水安全和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有效保障环境健康。要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建设与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有效降低全国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不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2级及以上事件或事故。
三、全力做好2025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
2025年是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研究谋划“十五五”规划体系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举措
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强化成果应用。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着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深化重大科技需求凝练,谋划储备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着力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推进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第三披露周期工作。
持续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碳足迹管理体系,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推动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研究建立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项目联合推介机制。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完善美丽中国建设“1+1+N”实施体系,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协调推动各领域行动全面展开,研究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高质量完成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深入实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系统强化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实施区域专项支持举措。推动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深化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及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交流机制良好运转。
系统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照美丽中国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碳达峰碳中和等关键节点和重点任务,深入研究“十五五”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标志性成果,统筹设计重要改革举措、重点增量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坚持“开门编规划”,集思广益,科学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各领域相关专项规划。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持续开展粗钢产能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实施VOCs综合治理,完善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绩效分级管理体系。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企业和沿海主要港口清洁运输。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全流程管控。稳妥推进氨排放控制试点工作,推动秸秆禁烧依法科学管控,加强扬尘、油烟、恶臭等大气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噪声治理千件万户”投诉典型案件调度,推动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责任分工。出台实施履行蒙约国家方案,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持续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和整治提升,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整治。优化优良水体比例考核指标,完善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估机制。深化长江经济带和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全国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加强湖库水华预警防控和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全力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
持续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推动完成重点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开展长江流域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推动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完成土壤污染管控。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大力推动“一区两场”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治。制定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总体思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集成应用。开展日处理规模1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创新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出台实施“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完成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推进磷石膏堆场(库)综合治理。规范废弃风电光伏设备及动力电池污染防治。加快建设运用全国危废全过程可追溯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国危废填埋量占比稳中有降。指导完成白河硫铁矿区和“锰三角”污染治理。推动完成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下降目标。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分级排查整治制度,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尾矿库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研究制定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的意见,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四)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服务民营经济绿色发展。做好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深化环评改革,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强化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环评保障服务。深化多层次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制定完善鼓励再生资源进口政策。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落地,推动危废“1+6+20”重大工程全面开工。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持续壮大生态环保产业。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强化控排企业碳排放管理。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机制,规范方法学制修订制度。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规范。推动甲烷监测、报告及核查体系建设。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规划“十五五”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重大工程。
(五)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开展“绿盾2025”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升级优化“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推进第五次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开展全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五年评估。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双月遥感监测。发布实施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价标准,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统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持续开展重点地区维护生态安全工作,加强跨区域、流域、领域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协作。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健全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重大政策研究。加强在建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强化首堆新堆核安全审评监管,扎实做好运行核电厂和研究堆日常监管,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做好拟建核电厂和研究堆的审评许可,研究优化审评程序。持续开展重点核设施退役治理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及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研究制定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发布核技术利用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加快建设区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精心组织做好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工作。积极开展核安全国际交流合作。
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扎实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强化汛期环境安全保障。有序推进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协调响应机制,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深化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构建应急监测网络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省市两级应急队伍建设。
(六)着力强化生态环境督察执法
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推进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督察制度规范。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强化调度督促和盯办抽查,推动形成管理闭环。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和统筹强化监督。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开展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和执法稽查。
(七)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监测体系建设
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深入实施京津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加强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和综合绩效评价。谋划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强化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进实施科技帮扶行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
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全面推进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遴选第三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建设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海洋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推动构建“双碳”卫星立体监测体系,建设国家温室气体监测站网和立体监测体系。推进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完成“十五五”国家地表水、环境空气、海洋等监测点位优化调整。
(八)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制定,强化核安全法治建设。推动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和系列标准规范,研究制定一批水质基准。开展全国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监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持续做好例行新闻发布工作,创新开展政务新媒体宣传,妥善应对生态环境舆情,积极做好舆论引导。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组织参加第七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全面参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化学品与废物及海洋领域、乏燃料与放射性废物安全等重要国际环境公约履约谈判。加强政府间国际组织机制下的环境与气候交流合作,举办第六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2025年国合会年会,做好中国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和上合组织“可持续发展年”期间环境与气候有关工作,办好第六次上合组织环境部长会,稳妥开展与重点国家双多边合作,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强化生态环保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宣传阐释,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成效。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队伍。
同志们,做好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发进取、埋头苦干,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为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