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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公示(2023年)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1-27 15:13





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排查并建立地方监管清单的通知》(陕环土壤函〔2023〕154号)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我市积极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县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经县区认真排查,市级核查,我市本阶段共摸排出2条农村黑臭水体。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


市监督举报电话:0917-3260356



附件:宝鸡市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点击下载)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7日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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