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我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复核结果及拟奖励事项的公示
根据《关于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复核结果及奖励资金的通知》(陕环大气函〔2024〕80号)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企业奖励办法(试行)》(陕环发〔2022〕52号),现将我市2022年4月-2023年3月评定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的5户B级及以上绩效企业省级复核情况以及绩效升级拟奖励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级监督电话:0917-3263032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3日
宝鸡市2024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复核结果及拟奖励事项
序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评定绩效等级 |
复核结果 |
拟奖励金额(万元) |
1 |
千阳县 |
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A级 |
通过 |
338.767 |
2 |
陈仓区 |
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 |
A级 |
通过 |
265.122 |
3 |
岐山县 |
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 |
A级 |
通过 |
204.4056 |
4 |
渭滨区 |
陕西长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A级 |
降为C级 |
/ |
5 |
高新区 |
法士特伊顿(宝鸡)轻型变速器有限责任公司 |
B级 |
暂缓核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