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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公告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14:40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行政检查类

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检查频次过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变相检查;接受企业馈赠、宴请,“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二)行政处罚类

滥用自由裁量权、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漠视企业合法诉求,未保障陈述、申辩权;滥用职权、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

(三)行政强制类
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

限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

二、举报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14:30-17:30

(二)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拨打电话0917-3262391;

2.邮箱举报:发送邮件至fzyzfjdk@163.com;

3.来访举报: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703室;

4.信函举报:地址同上(邮编:721000)。

三、注意事项

举报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对投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提倡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反馈。

欢迎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特此公告。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0日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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