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4〕2号),眉县对纳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台账》的1个问题完成整改,经省生态环境厅现场验收予以通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限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9日,市监督举报电话:0917-3260356。
反馈问题:宝鸡眉县秦宝兴石墨矿业,暗访组发现,企业虽已停产,但处理矿洞污水的“三级沉淀”工艺措施形同虚设,二级沉淀池中的设备未插电源,根本无法运转,另一处废弃矿洞有大量黄色污水横流至李家河,致使李家河约两公里河道水体呈黄色。
整改措施:
1.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4月22日前委托第三方完成秦宝兴石墨矿业有限公司矿洞涌水沉淀物质采样分析,根据分析报告规范处置沉淀物。
2.加强秦宝兴石墨矿安全监管,全面做好矿山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3.加强监督指导,督促眉县秦宝兴石墨矿业有限公司于4月20日前彻底清理转运沟渠沉淀矿物质;4月22日前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矿洞涌水水质进行检测分析;督促指导眉县秦宝兴石墨矿业有限公司于5月10日前完成25m3三级沉淀池、4.8m3活性炭吸附池、2套pH自动加药装置和1套絮凝装置建设安装等工作。强化水质监测和设备运行管理,对矿洞来水进行沉淀处理,持续开展矿洞涌水采样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排放标准。
4.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秦宝兴石墨矿业有限公司后续整治监管。
5.督促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矿洞出水的有效治理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矿山在停产状态下不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眉县人民政府
整改完成情况:
1.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陕西三队地矿实验测试有限公司对秦宝兴石墨矿废弃矿洞涌水沉积物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按规范对沉淀物进行了处置。
2.眉县应急管理局在汛期下发《关于做好汛期矿山安全防范的通知》,并结合日常工作对秦宝兴石墨矿开展了3次安全隐患排查、2次帮扶指导,督促该企业全面做好停产期间矿山领域安全防范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督促秦宝兴石墨矿于4月20日对废弃矿洞涌水沟渠沉积物进行彻底清理,经过鉴定为一般固废,按规范转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4月18日,陕西森美佳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废弃矿洞涌水水质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报告显示,废弃矿洞涌水除pH值超标外,其余均符合有关标准。该企业按要求建成25㎥三级沉淀池、4.8㎥活性炭吸附池,安装PH自动加药装置2套、絮凝装置1套,并通过工程验收。6月18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出水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出水水质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4.营头镇工作人员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对秦宝兴石墨矿每周进行2次安全检查,监督该企业每三天向沉淀池添加污水沉淀处理药剂,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5.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监督该企业落实做好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并建立设施运行及加药频次台账,确保矿洞涌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