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组对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了评估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王新龙,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与评估检查。
会上,王新龙汇报了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评估检查组逐项查看了我市生态环境领域《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2022年度重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标涉及的195项指标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等方面佐证资料。
评估组对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我局制定的在行政处罚告知和做出决定两个节点开展法制审核这种自加压的审核制度走在了前列,同时就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王新龙表示,省评估检查组的肯定,对我局今后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有很大的鼓舞作用。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中肯、准确,对提高宝鸡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具有指导意义,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明方向。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实际,把推行“三项制度”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全面开展整改,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