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20日,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四级调研员李永平一行在宝鸡市开展2023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履职效能评估。
工作组从执法机构设置及队伍组建、协同高效履职、执法制度建设与落实、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我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办法(试行)》及执法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判和有力指导,并对我市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评估打分,量化评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履职效能,用制度、结果和成效对执法机构工作精准画像。
通过现场评估,工作组对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履职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并对我市执法履职中存在的短板与差距,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