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和生态环境部共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配套制度培训班。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王恩礼、环资委办公室主任杨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正县级督察专员张远闻,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少安,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在宝鸡分会场参加培训。
开班动员会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主持。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英民分别进行开班讲话,提出相关工作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刘海涛,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杨龙,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正高级工程师魏新渝,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张国宁,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卢文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毛玉如,分别从噪声污染防治法释义和地方权责、噪声污染防治形势分析和下一步工作、国际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经验、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噪声污染防治与控制技术、国内噪声污染防治现状和地方经验等六个方面进行讲解。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配套制度,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静、舒适、宜居的良好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