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凤县分局积极推动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信息。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凤县分局工作人员指导企业规范填报,审核各重点排污企业制定的自行监测方案,对企业自行监测台账、第三方签订合同及资质文件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企业自行监测信息真实有效。
下一步,凤县分局将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助推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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