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我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工矿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自发布之日施行。
《陕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陕环固管函〔2018〕246号)同时废止。
附件:陕西省工矿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日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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